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近日,國家防總批准了新修訂的《淮河洪水調度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要求淮河防總和有關省認真落實方案中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做好淮河洪水各項防禦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國家防總2008年批覆的《淮河洪水調度方案》(國汛[2008]8號,以下簡稱“原方案”),對科學合理調度淮河洪水,最大限度減輕洪水災害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治淮工程建設步伐加快,淮河防洪工程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為使淮河洪水調度更加符合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防洪工程建設實際,進一步提高調度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國家防總組織淮河防總會同江蘇、安徽、河南三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淮河防禦洪水方案》,對原方案進行修訂,提出本方案。
本方案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狀況、設計洪水、洪水調度原則、洪水調度、洪水資源利用、調度權限、附則等七方面內容。
與原方案相比,本方案更加科學合理。一是在協商安徽、河南兩省基礎上,細化了臨淮崗洪水控制工程上游堤圩分級分批分洪運用的順序。其他水庫和行蓄洪區的調度也更加精細。二是根據防洪工程體系建設進度,調整了行洪區、蓄滯洪區運用方案。三是補充完善了幹支流大型水庫與淮幹聯合調度相關規定,進一步提升了防洪工程體系“攔、洩、蓄、行、分、排”的整體作用。四是更加注重流域防洪統一調度,進一步明確了水庫的調度權限,有利於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和省際間的關係。
由於特殊的地理氣侯特點,淮河洪澇災害頻發,洪水調度難度大。國家防總、淮河防總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江蘇、安徽、河南三省顧全大局、團結治水,協同制訂了本方案。本方案的批准實施,為更加科學合理調度淮河洪水提供了依據,對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洪水資源利用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