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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近三分之一城市群規劃年內完成
http://www.CRNTT.tw   2016-06-29 09:24:34
資料圖 (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6月29日電/《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國家發改委了解到,“十三五”期間,國家層面將全力推進城市群建設,來加快城鎮化進程。據記者了解,“十三五”期間我國共要建設19個城市群,除了已經廣為人知的長三角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規劃等之外,年內還將編制完成北部灣和中原城市群規劃。至此,“十三五”期間城市群規劃完成近三分之一。在一些較為成熟的城市群已經建立起來的城市群經驗,或將形成可參考機制,適度推廣到其他城市群建設中。

  據發改委內部人士透露,今年以來,各地對於城市群建設十分主動,發改委將按照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的原則,爭取在年內推出北部灣和中原城市群的規劃。“前期研究已經基本做完了。”該內部人士說。據悉,發改委已將北部灣、中原等城市群規劃納入年度工作安排。

  城市群規劃離不開交通。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近日聯合印發的《城鎮化地區綜合交通網規劃》,確定了21個城鎮化地區,即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長江中游、成渝、海峽西岸、山東半島、哈長、遼中南、中原、東隴海、關中—天水、北部灣、太原、滇中、黔中、呼包鄂榆、蘭州—西寧、天山北坡、寧夏沿黃、藏中南等,以及其他陸路邊境口岸城鎮化地區,這些城鎮化地區涵蓋215個城市,包括核心城市和節點城市。

  目前,人口和GDP分別約占全國的65%和90%。北部灣和中原地區已經出現在交通網規劃中。

  在具體推進過程中,發改委官員認為,城市群之間的協商機制將是城市群建設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城市群的意義在於區域內協同發展,形成合力,因此長三角相對成熟的協商機制值得參考。這也被認為是可以首先複制的城市群建設經驗。

  “長三角是比較成熟的城市群,這個城市群建設中會有一些比較成熟的經驗供其他城市群借鑒參考。”參與制定長三角城市群規劃的中科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區域發展與規劃研究中心主任陳雯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她認為,目前最為成熟和可推廣的經驗中,已經成型的三級區域協調機制最值得參考,也可以通過城市群的建設進行推廣。

  陳雯舉例說,在上下游水系的污染控制和賠償機制上,江蘇省和浙江省就形成了非常好的協同治理機制,包括信息互通、聯合監督、聯合調解、監測預警等,規定了跨境斷面水質達標標準。上游從經濟發展收益中拿出部分用於支付環境治理成本。若斷面水質超標污染下游,下游將獲得環境賠償。這一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讓曾經橫亘在嘉興和蘇州之間多年的水污染糾紛獲得了調停的機會。在兩地合作治理下,流域水環境顯著改善,水糾紛事件發生率明顯下降。

  據悉,這一協商機制正在成為長三角城市群三個層面的協商體制,成為長三角城市群之間的程序性會議。

  “但是實際上,即使在長三角地區,協調機制本身也在完善中。很多東西需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進行重新劃分,比如公交卡在長三角一體化中還沒有辦法全面推進。”陳雯說。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規劃院副院長文輝認為,協商機制要從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兩個層面,推動城市群協調發展,既要打破行政壁壘,又要有利於發揮市場對要素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重點在於減少城市群內各級城市政府的行政干預,制定城市群發展的負面清單,強調城市群在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公共服務、生態環保等方面的一體化,讓市場按照經濟規律在各城市配置要素資源,形成功能互補,從而有利於城市群發揮最大作用。

  中國科學院地理資源所城市規劃研究中心主任方創琳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城市群是高度一體化的群體,其發展期分為初期政府推動,中後期由市場推動。從長三角、珠三角等已發展較為成熟的城市群來看,雖然有行政機制的引導,但其發展主要是由市場推動,是群體達到客觀需求、需求與供應之間的共同推進。對於其他城市來說,複制難度仍然較大,通過培育共同的市場體系,將有助於推動城市群的發展。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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