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柳華文同樣指出,整體和長遠地看,不合實際、不符合國際法及其適用範圍的事情,對所有國家都不利。他說,今天菲律賓單方針對中國濫訴,明天同樣的強加於人就可能發生在其他國家間;今天仲裁庭作出不符合事實和法律的裁決,明天同樣的錯誤就可能出現在其他的領土或海域糾紛中。
國際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羅馬告訴記者,國家同意對強制性仲裁來說必不可少,《公約》的強制性仲裁及其他強制程序均應嚴格建立在國家同意基礎上。科羅馬是1973年至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的非洲代表團團長,正是這一有160多個國家參與歷經9年的會議最終產生了《公約》。他說,南海仲裁庭必須首先保證其管轄權不存在任何疑問,才能進入實體問題審理,否則裁決不可能有效。
【協商談判才是正道】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中方所主張的通過協商談判和平解決南海爭端的立場才是正道。索費爾以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邊界爭端解決過程為例,說明強制程序並不是解決爭端的主要途徑,更不是唯一和首選途徑。他說,美國和加拿大自1812年戰爭以後存有10處邊界爭端,兩國對過於複雜、牽涉太多因素的爭端堅持通過協商解決。
索費爾說,美國過去不曾、將來也不會將類似菲律賓訴求的爭端提交國際仲裁,但近期卻反覆要求中國遵守仲裁庭裁決、支持所謂“法治”。美國應回到中國所主張的正確軌道,敦促菲律賓返回談判桌。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