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發表新一篇《局長隨筆》,指出文化、創意與藝術活動能夠豐富城巿的精神生活及面貌,更是一門產業,但今天本港土地資源緊張,難免要與其他社會及經濟活動競逐有限空間,容易處於劣勢。他指出,近年不少文化藝術團體進駐工業大廈,發展局已因應趨勢推出活化工廈計畫,建議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限制,為該些活動提供所需空間。
陳茂波指出,現時本港許多工業大廈內均進駐了不少文化、創意及藝術團體,並在不同地區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群,兼具協同效應,成為孕育相關產業的搖籃。根據規劃署2014年進行的《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顯示,“工業”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內的“其他用途”(包括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所佔總樓面面積百分比,分別由2009年2.4%及3.5%,升至3.8%及6.2%。同時,“工業”及“商貿”地帶內,工廈空置率均較2009年下跌,反映整體巿場對工業樓面有持續需求。
藝術工作室列經常准許用途
他表示,當局因應有關趨勢,作出政策上的配合,包括已於上月底結束有限期措施的活化工廈計畫,不再接受新申請;同時建議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限制。由去年至今,沙田、馬頭角、青衣、香港仔、鴨脷洲等合共8張分區計畫大綱圖,已分別作出修訂,把“藝術工作室”列入“工業”、“商貿”和“住宅(戊類)”地帶內工業──辦公室樓宇(下稱“工辦樓宇”)經常准許用途。
考慮消防安全 放寬低層限制
在放寬工廈非工業用途限制時,陳茂波指,消防安全一直是當局其中一項重要考慮,許多工廈內目前仍有工業活動進行,部分涉及危險物品的貯存,現時多個部門正研究是否可在顧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適當放寬部分工廈較低樓層相關限制。
他又指,有意見認為,地政總署對地契中“工業用途”一詞演繹過於狹窄,以致很多用途被視為違契,但希望公眾明白,地政總署對個別地契所註明用途演繹必須建基於法理基礎,不能為遷就某些用途而作扭曲演繹,“若業權人欲進行地契不容許的用途,應以合法途徑作出申請。”
陳茂波表示,當局有需要繼續多管齊下增加整體土地供應,才能令不同需求之間不致於出現惡性競爭情況,“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亦可以有足夠發展空間,讓有不同興趣的年輕人各展所長,實現理想,同時令香港經濟發展更多元化。”
來源:香港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