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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學者:南海仲裁若侵權 中國可退出海洋法
http://www.CRNTT.tw   2016-03-07 11:06:32
 
  如果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是否會因此面臨什麼嚴重不利影響呢?簡單來說不會。中國將會繼續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帶來的大多數有利條件,因為現在該公約的絕大多數條款都已被視作習慣國際法的組成部分。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公約》中有關“區域”的條款,比如深海采礦(第XI部分)、海洋技術的開發與轉讓(第XIV部分)以及關於強制性爭端解決的條款(第XV部分)。以美國為例,雖然過去33年來一直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但它從未遇到過什麼嚴重問題。正好相反,美國享受到了《公約》框架下的大部分有利條件(例如航行和飛躍自由、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權益等),而無需承擔任何《公約》所要求的責任。如果退出《公約》,中國將不再享有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席位,不再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派駐代表,也不再是國際海底管理局的成員國。中國可能根據習慣國際法來主張對外大陸架及其資源的權益,但其能源公司會被排除在該“區域”的勘探和開發活動之外(除非它們是由另一締約國註冊和資助)。

  中國最終是否想要繼續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將取決於司法和政治領域的“成本收益”分析結果。《公約》本身為中國提供了退出途徑,若其領土主權受到根據《公約》設立的仲裁法庭所作裁決的侵害,則其就有理由退出。(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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