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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瑩:繼續關注反家庭暴力法實施情況
http://www.CRNTT.tw   2016-03-04 12:15:00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中評社 張爽攝)
  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林艶、楊犇堯、徐夢溪、張爽)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日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回答記者提問表示,反家暴法出台之後,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個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約家庭暴力行為,像一個“保護傘”來維護、鼓勵家庭和諧。

  法制日報、法制網記者:我們一直都很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包括慈善法和反腐敗立法等,同時我們也關注到就在幾天前中國有一部新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正式實施了。我們知道,以往中國有一個傳統,好像打老婆、揍孩子這樣的事情是自己個人的私事,別人管不到,但是從現在開始這些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我們想請您介紹一下,這部法律作為中國首部綜合性的反家暴立法,它的一些亮點體現在哪兒?我們知道家暴中很多受害者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對於這些弱勢群體,立法機關是不是會有一些進一步的措施相繼出台?謝謝。

  傅瑩:謝謝。反家庭暴力法是3月1日出台的,而且出台之後馬上就有了第一個案例,你是不是也注意到了?法院對一位61歲的婦女長期遭受家暴,她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做出了裁定。我看到這個報道,法律剛一實施第一個案子就出來了,我當時非常感觸。

  傅瑩:反家暴法是人大婦女代表普遍關心的一部法律,當然不光是婦女,男士也是關心的。反家暴法出台之後,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個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約家庭暴力行為,像一個“保護傘”來維護、鼓勵家庭和諧。這個內容,關注的焦點一直是公權力對家庭的介入,中國人家庭觀念比較強,在這部法的設計當中應該說公權力的介入還是比較克制的,只有在家庭不能夠自制的情況下,公權力才被動介入,並且完全是在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的基礎上才會去介入。

  傅瑩:對這部法律,人大會繼續關注其實施情況。另外,說到中國的弱勢群體,如何保障和保護留守兒童是中國社會的一個痛點。最近這些年出現很多惡性事件,地方政府、地方組織還是要負起監督責任,掌握全面情況,督促監護人。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社會組織,都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根據我們國家的民法通則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監護義務,如果長期不履行監護責任,尤其出現惡性的嚴重事件,父母也是要面對法律的追究。當然,沒有父母願意離開自己的子女,中國現在大量的打工群體也是一個社會現實。所以,在城鎮化建設的過程當中,還是要加快社會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謝謝。

  (後方支援記者:王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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