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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一號”的保護傘是怎樣形成的?
http://www.CRNTT.tw   2016-02-29 09:45:32
  中評社北京2月29日電/據報道,在鄭州“皇家一號”系列案中充當保護傘的155名政法幹警,終於得到了應有的處罰。涉嫌違法的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原副處級幹部姚天立等3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新京報刊文指出,集黃賭毒於一體、“軟硬件”服務比北京“天上人間”有過之而無不足的“皇家一號”,曾經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2013年,公安機關通過派遣異地警力的方式,對“皇家一號”採取突然行動。有媒體報道,查處行動開始後,“皇家一號”一名執行董事面對異地警察聲稱,“我保證你們怎麼抓的,怎麼給我放回來”。“皇家一號”的底氣從何而來?當然是當地一些政法官員為它撐起的一頂頂保護傘。

  這次動用異地警力突查,其實已經向社會傳遞了兩方面的信息,一是上級公安機關對皇家一號的保護傘,已經有所掌握;二是表達了查處絕不含糊的決心。

  但是對於社會來說,這場戲怎麼收尾,關鍵還是看法治對“皇家一號”保護傘的最終處理,社會對於其經營者本身違法行為的關注,反在其次。而今,155名政法幹警落入黨紀國法的籠子,這場帶有刮骨療毒意味的執法行動,無疑給社會對於法治的期待,增添了信心。

  然而教訓非常沉重。根據報道,155頂保護傘中,80%的涉案幹警都是帶“長”的,並且,這些政法隊伍的官員,按照職務高低、權力大小,接受“皇家一號”的“犒勞”。職級越高,“貢獻”越大,報酬越多。它呈現給社會的不僅是普通意義上的執法玩法,更是執法權力通過濫用與變現,在群體性狀態下的那種超然默契。

  從已知的查處結果看,“皇家一號”系列案,能夠為“皇家一號”起關鍵保護作用的,應該是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但直接操作保護,卻離不開不同層級、不同角色的政法幹警。這與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的塌方式腐敗,是同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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