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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94罐奶粉港漢重囚半年
http://www.CRNTT.tw   2016-02-26 11:16:23
  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一名54歲男子,因非法攜帶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離境罪成,前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為“限奶令”自2013年3月實施以來,首宗判刑最重的案件。迄上月底,共有12882人被法庭裁定違反規例,當中626人被判處即時監禁,刑期介乎1日至140日,1035人被判處監禁6日至10個月,緩刑12個月至36個月。

  該名男子於去年12月17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關人員從其隨身行李搜獲85公斤的奶粉(約94罐);法庭亦同時判處涉案奶粉全數充公。

  另外,粉嶺裁判法院亦於今年2月1日至6日,分別裁定5名年齡介乎23至49歲的男子因非法攜帶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離境罪成,分別被判入獄10星期至3個月。涉案奶粉全數被充公。

  同類案件判刑最重

  涉案人士分別於1月31日至2月5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關人員截停,並從其隨身行李搜獲介乎33.36至50.4公斤的奶粉,超逾法例規定不超逾1.8公斤的上限(相當於2罐奶粉)。

  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奶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16歲,並且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來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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