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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
http://www.CRNTT.tw   2016-02-19 06:58:58
 
  三、設定靈活務實的永久居留申請條件

  7.積極服務政府引進外國高層次人才工作。實施重點引才計畫備案制度,穩步擴大、動態調整重點引才項目備案範圍,為外國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開辟綠色通道。建立人才簽證與永久居留銜接機制,對國家“千人計畫”等納入重點引才計畫備案項目的人選申請永久居留的,予以優先辦理。

  8.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人才永久居留申請標準。結合社會管理需要,積極發揮市場在外國人才和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體作用,掛鈎工資、稅收和社會信用等市場評價要素,探索計點積分制等評價機制,建立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反映市場需求、條件簡明量化的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指標評價體系,為國家需要、市場認可的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通道。

  9.完善外國人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轉換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調整在華工作人員申請永久居留門檻,擴大聘雇單位類型範圍,取消職務級別限制,放寬居住時限要求。對在國家重點支持的行業和領域工作的外國人,暢通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轉換機制。放寬外國優秀留學生在華工作限制,為其畢業後在中國境內工作和申請永久居留提供渠道。

  10.調整來華投資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實施積極的投資移民政策,結合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和地域性特征,豐富評估要素,靈活調整投資年限、數額、方式等申請標準,大力吸引外國人來華投資。

  11.為外籍突出貢獻人員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進一步拓寬突出貢獻人員範圍、豐富推薦方式、簡化申請手續、縮短審批時限,倡導和鼓勵外國友人為促進我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公益等事業發展作出貢獻,為增進中外友好、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出表率。

  12.積極回應家庭團聚人員永久居留的合理需求。擴大家庭團聚人員申請永久居留類型,放寬居留年限要求,對長期在華居住、曾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員提供申請永久居留的渠道。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容納能力,研究引入定額審批制度,實現人員數量合理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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