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6日電/旺角暴亂後,警方至今拘捕六十五人,部分犯事者被控以暴動罪。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及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會長陳曼琪皆認為,法庭對佔領運動期間犯事的人判刑過輕,是導致激進人士漸趨暴力的原因,呼籲法官加重刑罰,否則法律會變“無牙老虎”。此外,大部分發起“佔領”行動的煽動者至今未被定罪,資深大律師清洪認為,這予人感覺他們逃脫了任何形式的懲罰,而且檢控有關佔領的案件時,過程出現重大延誤,令示威者更加“膽大”,導致剛過去的暴動事件發生。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指,雖然佔中後警方起訴了不少被捕人士,但法官考慮他們年紀尚輕,加上有感化報告,令大部分犯事者只被判感化令或罰款數百元,認為判刑沒阻嚇作用,讓年輕人覺得即使犯事,亦不用付上很大的代價,因此希望法庭重判今次參與暴亂的人。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亦稱,法庭對在佔領運動期間犯事的人判刑過輕,令年輕人覺得“社會上有人怕咗佢哋”,犯事亦不用付上太大的代價,是導致本港激進示威者漸趨暴力的原因之一。
事實上,佔領行動發生至今只有一百五十七宗檢控個案,當中僅六十八宗被定罪,且逾半數輕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判監禁只有三十宗。
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會長陳曼琪亦認為,法庭對佔領者判刑普遍較輕,建議律政司今次要嚴懲比佔領者更加暴力的旺角暴徒,認為控方現時僅向被告提出暴動罪檢控,並不足以反映情況的嚴重性,建議控方應根據個別被告的情況,加控縱火、傷人及嚴重傷人等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的控罪。她認為法庭應嚴懲當晚使用暴力的人,否則法律便會變成“無牙老虎”。
她亦關注到於當晚鼓吹支持者參與抗爭的本土民主前線領袖黃台仰,自上周發布錄音後一直下落不明,手機亦關掉,因電視片段拍攝到他很大機會涉及犯罪,認為警方應發通緝令將他拘捕。
對於有人認為法庭過往對被捕的“佔領”行動人士判刑過輕,清洪則認為,“整體來說很難評論有關判刑是否過輕。”不過他認為,“(檢控過程)令人覺得大部分發起‘佔領’行動的煽動者或領袖人士逃脫了任何形式的懲罰,而且在檢控有關案件時很遲才將案件帶上法庭,令到過程出現重大延誤,造成示威者更加膽大”。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受訪時表示,估計律政司案件屆時將會把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因是次罪行的嚴重性高、法庭有必要收阻嚇作用,以及向市民大眾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即社會不能容忍一些直接威脅到法治及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
此外,江樂士亦強調律政司今次必須在決策過程中加快步伐,不能再出現“令人難以置信”的檢控延誤。特別是煽動叛亂的罪行必須於六個月限期內作出檢控,假如律政司再次出現延遲的話,有關控罪於法律上已失去效力。
工聯會轄下的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就旺角暴亂事件,以電話訪問五百零六名會員,其中八成人就認為法庭應判滋事者阻嚇性刑罰。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