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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定淮語中評:不嚴懲暴亂法治受損
http://www.CRNTT.tw   2016-02-13 00:21:53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記者 范穎薇)旺角暴亂事件首批被控暴動的36人於11號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提堂,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年,是該罪名自1970年訂立以來第二次被引用,上一次是控告參與2000年喜靈洲戒毒所暴亂的囚犯。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認為,長期以來,香港政府和香港的司法系統對一些帶有政治性質的違法行為處理不到位,如果這次繼續處理不到位,必將對香港市民的法治信心構成嚴重挫傷。政府現在首先要做的是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表現出強硬態度和採取強硬措施。
 
  “這次的事件表面是支持香港小攤販,實際上是一起有組織有目的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於這種刑事犯罪,政府一定要嚴厲懲治。”張定淮指出,長期以來,香港政府,特別是香港的司法系統在處理一些帶有政治性質的違法犯罪行為時往往採取了大事化小,小時化了的輕描淡寫態度,這樣的處理手段是有問題的。“佔中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暴力行為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很多都是不了了之。(這種處理方式)讓大家覺得用暴力行為沒啥事,結果現在就出大事了。”張定淮說。
 
  張定淮認為,如果這次對旺角暴力行為繼續處理不到位,法院不嚴厲懲處相關人員,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將嚴重受損。政府應對這次的違法犯罪行為表現出強硬態度和採取強硬措施。
 
  這次被捕人士中有不少是曾參與“佔中”的學生。有評論認為,這次旺角事件的爆發很大原因是因為當初他們的普選訴求得不到滿足。

  張定淮指出,即使有政治訴求也不能用暴力手段解決,何況對於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問題,中央一直持開放態度,但堅持基本法中所確定的兩個原則,即,符合香港實際和循序漸進。他認為,民主並非完美之物,而是一個有缺陷的好東西,如果不遵循基本法所確定的上述兩個原則,香港的民主發展是會出現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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