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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升遷,檔案造假的官員有多拼?
http://www.CRNTT.tw   2016-01-24 10:18:27
 
  沈慶華

  “13歲參加工作,15歲入黨”

  2011年10月14日,時任山西省臨汾市紀委書記的沈慶華因被舉報“檔案年齡”比真實年齡改小了5歲,而被山西省委免職。

  “政事兒”查看了沈慶華的簡歷,“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8月任臨汾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11年8月當選為臨汾市第三屆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

  通過簡歷可以看到,沈慶華13歲參加工作,15歲入黨。而根據黨章規定,入黨需年滿18周歲。

  免職前一天山西日報刊文《觸碰組織人事紀律“紅線”必查我省加強對幹部人事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該文透露,“就近期反映某市紀委書記沈某出生年月的問題,省委組織部與有關部門已啟動調查”。

  沈慶華被免職的當天傍晚,有人在臨汾市市委門口燃放爆竹,並打出條幅“山西省委英明鏟除造假書記沈慶華”。

  父親幫其塗改檔案

  “政事兒”注意到,不少檔案造假的官員都有“背景”,山西運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副主任黃梅芳,就是通過其父親黃長泉塗改檔案,將其年齡改小了3歲,並且由當地的組織部出具了認定書,認定了其修改後年齡。

  “政事兒”注意到,黃梅芳為山西運城稷山縣人。其父親在任稷山縣財政局局長期間,經時任稷山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編辦主任李某某介紹,進入縣委組織部幹部檔案管理室查看黃梅芳檔案,乘檔案管理員王某某不在場時,將黃梅芳實際出生日期從1972年4月塗改為1975年4月,並撤換了其入團申請書。

  2006年6月,時任稷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姚某某,責成下屬審查黃梅芳檔案後,召開部務會研究認定了其塗改後的出生年月,並向運城市委組織部出據了認定書。

  2014年山西省查處了該案件,給予黃梅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給予黃長泉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行政降級處分。其他涉案人也分別受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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