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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立法關係差 是制度還是人為使然?
http://www.CRNTT.tw   2016-01-24 00:34:53
曾鈺成(站立)表示,行政立法關係緊張是由現行制度造成。(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1月24日電(記者 李仕奇)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設計原意,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應該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不過自回歸以來,這套體制的運行效果未如理想,特別是近年行政立法關係緊張,已成為政界的共識,從少數反對派議員“拉布”阻撓政府議案,到港府與民主派議員缺乏恆常溝通都可見一斑。這是制度設計的問題,還是人為因素產生的呢?在昨日一個有關《基本法》的論壇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和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這個緊張是由於現在的制度造成的,肯定是這樣。”曾鈺成在回應一個有關行政立法關係的問題時說道。“制度是《基本法》規定的,所以如果說《基本法》使行政立法關係緊張,我認為也是可以這麼說。”

  同時他也指出,這種緊張對比起回歸前,特別是80年代全部立法局(回歸前的立法機關)議員由港府委任時更加突出。

  從回歸至今,香港立法會逐步實現民主化,現時有一半的議席是由地區直選產生,帶有民意授權的議員往往不會完全同意港府提出的議案。不過曾鈺成認為,並不是所有由選舉產生的政府都會出現行政立法關係緊張。

  他舉例指,實行議會制的英國由國會裡的多數黨組織政府,因此政府的核心(內閣)就是議會的核心,由政府決定國會的議程;而且政府的議案一定保證通過,因為它是國會裡的多數黨,所以現時依然維持著非常有效的行政主導。

  “在香港,我們還在發展當中,理論上是模仿美國,立法機關的產生和行政長官的普選(選舉)都是分開的,所以註定我們不可能像英國這種議會制那樣行政主導得這麼有效和順暢,”曾鈺成道。

  至於美國,曾鈺成則指出,很多時候會出現總統所屬政黨在國會裡面不佔多數,就會變成國會的多數黨可能和香港反對派一樣唱對台,這個時候就會出現行政立法關係緊張,總統想做的(議案)在國會被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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