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1月17日,挪威石油中國區總裁陳新華在“中國人才50人圓桌論壇”上提到使用中國綠卡面臨的現實問題。他是第一批拿到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之一,“當時覺得很有吸引力,但是越來越感覺沒什麼用,因為拿著綠卡去銀行不能開戶,辦企業依然算外資,買火車票也不能用”。
2004年,我國出台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首次採用國際通行做法,實施永久居留證制度,也被稱為中國綠卡。陳新華就是在這個文件出台後拿到了中國綠卡。
他注意到,2012年12月,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個部門聯合下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規定持有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證(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員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政策根本沒落實。要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就應該把中國綠卡相關的公民待遇、優惠條件落到實處。落實光靠國家部委發文件是不夠的,要使相關辦事機構最起碼有‘永久居留’的選項,沒有落到實處就都是空的。”陳新華說。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人社部原副部長王曉初在現場回應,2012年自己在人社部工作期間主抓這項工作,“25個部門要協調,一個部門一個部門談,難啊!好不容易文件弄下來了,最後一共蓋了25個章,3頁紙!”
“中國綠卡在國家各部委聯合制定政策的層面開了先例。作為身份證件,中國綠卡在買機票等方面都有規定,主管部門也同意,但真要做到需要制度性具體安排,這就更難了。”王曉初說。
王曉初認為,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當中,有大量需要研究落實的深層次問題,“容易解決的大部分都解決了,現在留下的都是硬骨頭”。激發人才的積極性和創新活力是各種改革的根本目的,通過改革要創造一個更加公平、寬鬆、有序的制度環境,聚集各類優秀人才,“改革的核心問題還是‘搞活’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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