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有所謂“上得山多終遇虎”,反對派過去數月以近乎瘋狂的手段“拉布”阻撓立法會審議法案,但在昨日審議版權條例時終於發生“甩轆”出醜事件,法案二讀通過。整個為期近兩個月的“反版權條例拉布”行動,最終還是“毀”在了反對派自己人手中。當然,“甩轆”無疑是有一些突發偶然因素,但事實上,這種所謂的“意外”背後卻是體現了當前反對派受到強大民意壓力的客觀事實。正正是由於公眾對這種惡劣的“議會無賴”行徑的強烈不滿,令反對派政客有所忌憚、自亂陣腳。
各懷鬼胎自亂陣腳
過去兩年來,尤其是近一年來,反對派以近乎瘋狂的方式在立法會展開“拉布”,意圖以這種癱瘓議會的方式去達到削弱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管治威信的目的。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創科局的設立,以及此次版權條例等等,可以說,在於反對派的一手破壞下,整個立法會已經“名存實亡”,處於一種無效運作之下。
然而,每“拉布”一分鐘,就意味著納稅人的實實在在的損失。當中不算公帑每年支付給立法會一眾議員薪酬以及開會運作的數以億元的開支,還有其他涉及重大基建、民生投入的重要政策受阻,市民的損失更大。因此,反對派可以繼續肆無忌憚,但社會已逐步形成強大的怨氣與怒氣,反對派口里不說,但卻是心知肚明。事實上,一些反對派議員私下便訴苦稱,憂慮這種無限制的“拉布”會嚴重打擊立法會選情,不願意繼續下去。
香港的反對派從來都不是一個“整體”,而是由各個碎片式的板塊組成,各人各黨都有各自的小算盤。表面上看似乎在“拉布”一事上有“共識”,但事實卻是各懷鬼胎,各自算計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正是在這種香港民意的“大環境”、反對派內部的“小氣候”之下,令反對派“甩轆”出醜。可以說,這種“甩轆”必定會出現,問題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如果仔細去分析反對派具體的“甩轆”過程,便可以觀察到反對派現今的心理狀態。
從昨日上午開始,反對派便一直使用“點人數”的方式去拖延時間,次數多達十多、二十次。還在昨日上午,反對派的人民力量陳偉業還在稱,預料要晚上或第二天早上才可能會二讀表決。不僅如此,反對派會議召集人、工黨議員何秀蘭首次運用《議事規則》第55條(1),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多項修正案,續點人數“拉布”。
這種態度在說明,反對派並非要故意“放水”,而是打算“拉布到死”,非要將整條法例否決不可。
但到了下午,情況發生變化。草案在“泛民”仍有五名議員未發言的情況下,下午五時前二讀通過,原因是民協馮檢基發言12分半結束後,社民連梁國雄趕不及進會議廳發言。草案最終以37票贊成、25票反對,獲得二讀通過。當投票結果一出,反對派人人愕然,沒有料到會有此結果,於是忙著各自去尋找推卸責任的原因。
例如,梁國雄於二讀表決後在會議廳外表示,會議上忽然無人發言,是由於溝通錯誤。他直言沒想過馮檢基的發言不足15分鐘,故他來不及重返會議廳要求發言。並稱,大多數議員發言都會用盡15分鐘,並稱馮在發言時看不到他是否在場,故責任不在馮身上。他指二讀通過是源於判斷錯誤,責任只須由梁國雄一人負責,與其他人完全無關,他亦不希望打擊士氣,強調同一錯誤不會發生。而在旁的陳偉業則故作鎮定稱,跟建制派講今日讓他們兩小時,“豪畀你”。聲言會在三讀時繼續“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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