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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協委員:行政副中心建設應立法先行
http://www.CRNTT.tw   2016-01-21 10:11:34
 
  從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來看,連玉明認為,也應吸取經驗教訓,對建設時序、選址與交通、規劃與建設、運行與管理,以及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從國內來看,如上海、北京、深圳、武漢等,雖然具體的運作模式不同,但政府在副中心的規劃建設中仍然是決定性力量。由於我國城市規劃管理體制不完善,在副中心建設中普遍存在為加快建設進度,片面強調快節奏和眼前的高效率而犧牲了城市長遠發展的情況,甚至出現大量的違法建設,從根本上違背了建設初衷。

  而從國際來看,目前建設相對成功的城市副中心,其建設都具有相應的法律保障。如法國政府根據1964年的《巴黎地區國土開發與城市規劃指導綱要》,頒布了在巴黎大區內創建5個新城以及在外省創建4個新城的法令,由此啟動了大規模的新城建設。

  提案2

  立足副中心本身制定發展規劃

  第二個提案是關於行政副中心建設該如何規劃,在摒棄“攤大餅”發展模式的同時,避免從內向外攤變成從外向內攤。目前,行政副中心的規劃停留在行政辦公區的規劃模式,連玉明建議,應該真正立足於副中心本身制定規劃。

  具體的建議包括,尊重城市發展規律,避免急於求成。國內如天津西站站區、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等,都規劃用10到15年的時間建成。因此,要科學確定行政副中心的建設周期。二是,避免從內向外攤變成從外向內攤,要實施空間管制,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嚴格限定邊緣地區、城鄉接合部、近郊區、農村地區的開發強度。三是,完善綜合交通體系,避免從單向擁堵變成雙向擁堵。包括要以通州為中心,重構綜合交通體系,而不是主城區交通的向外延伸。

  此外,鼓勵人口到通州居住,需要制定激勵政策。連玉明稱,無論是住房條件、家屬就業,還是子女上學、看病就醫都需要有特殊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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