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行執法辦案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公示制度。
健全行政處罰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確保執法公信力,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5 執法方式
嚴禁隨意採取強制執法措施
各地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做到著裝整齊、用語規範、舉止文明,依法規範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嚴禁隨意採取強制執法措施。
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後果,對情節較輕或危害後果能夠及時消除的,應當多做說服溝通工作,加強教育、告誡、引導。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扶助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時化解矛盾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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