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萬賓提到,今年地方政府債務分地區限額表顯示,經濟發達地區舉債規模一般比較大,位列前5名的分別是江蘇、山東、浙江、廣東和遼寧,其中最高的江蘇省為10954.3億元,占了十分之一,第6名貴州省為9135.5億元,均在9000億元以上,這意味著貴州省的發債限額和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在同一個水平線上。他贊成給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特殊關注和支持,但認為貴州省這麼大的舉債規模,今後僅靠地方財力,償還有困難。
王萬賓還指出一個問題,比如山西省今年債務限額是2122.8億元,舉債規模實際上與大連市相當,但山西是老工業基地,也是困難較多的省份,按照其經濟規模,從全國來看這個限額小了一點,應研究予以支持,建議國務院加強對舉債償還能力的風險評估,增強政府債務管理的針對性。
地方被“逼”借債發展?
審議中不少委員提出,解決地方債問題的一個關鍵是改變當前的考核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靜芝、王明雯、車光鐵均指出,當前對地方的考評核心標準仍是GDP,以經濟指標和城市建設論英雄,不借債甚至連社會基本任務都完不成,建議轉變政績導向,將債務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評體系和履職審計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劉桂鳳還提出任期制問題:幹部任期內要幹事業,沒有錢就借,借了幹了很快提拔了,走了,債務扔下來了,她認為應該把任期內的建設、規劃、發展與債務聯動起來。全國人大代表翁國星也認為,當前政府債務控制與政府任期密切相關,福建省近10年的政府主管(市長、縣長)平均任期是2.7年,“任期這麼短,不但很難還債,而且也是導致債務增長過快的很關鍵的一個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顯示,至今沒有一個地方和個人因為違規舉債被問責。對此多位委員建議要加大對違規舉債的懲處力度,建立離任審計和終身追責制度。“什麼事情都要有一個開頭”,彭森委員建議,從現在開始對於長期舉債不還,甚至認為前任借的債後任沒有義務還等問題,必須有問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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