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主體責任,帶頭破紀,心中無責
邊飛《悔過書》摘選:在一個縣我是縣委書記,自認為一切正確,誰敢管我,誰能管我,誰能監督我。正是這種思想,使我到了收受錢物、賣官、要錢不擇手段的地步、無法無天的地步。我的不廉潔帶壞了縣裡的風氣,影響了不少幹部,使他們也向企業、鎮、村要錢,影響極壞。
邊飛作為縣委書記,既沒有履行好推動發展、改善民生的責任,也放棄了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帶頭破紀,帶壞風氣,影響惡劣。
邊飛任大名縣委書記後,該縣一名副科級幹部為調整職務找邊飛關照,邊飛頭幾次沒有明確表態,只說:“會考慮,但你得‘懂規矩’。”這名副科級幹部奉上20萬元後,邊飛將其職務調整為正科級。
邊飛所稱的“規矩”,是在他任永年縣委書記時形成的——副科調正科多少錢、到縣直主要部門當一把手多少錢、到鄉鎮當黨委書記多少錢,都是有價格行情的。
邊飛任大名縣委書記後,大名縣有的黨政幹部竟悄悄到永年去“取經”,打探邊飛的脾氣秉性,學習送錢送物的技巧。
經查,永年、大名兩縣共有32名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了職務調整給邊飛送錢送物。其中,有縣直部門一把手,有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有縣師範學校校長。
在任用提拔幹部上,邊飛有一個“沒收錢”的例外——將跟隨他多年的司機王金成(另案處理)轉幹并提拔為永年縣保密局局長(實際并未到保密局上班)。
據時任永年縣委班子成員回憶,任用幹部是在縣委常委會上一批一批地討論,大家知道書記事先已和組織部長溝通過,上會就是走走形式,沒人提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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