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兩岸各界為推進文化交流合作做了大量工作,濰坊市作為全國對台交流合作的先進地區,在推動對台交流合作方面也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嘗試,通過多年來對台工作的實踐,結合濰坊市工作情況,簡單談幾點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意見建議。
一是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應該加快制度化建設進程。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逐步推進,海協海基已經簽署制度化協議23項,在極大程度上方便了兩岸各方面的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但是,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卻遲遲沒有簽署。事實上,商簽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不應擱置,且具有實質意義。縱觀近年兩岸文化交流,雖然可以看到取得的長足進展,但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特別是從兩岸文化交流的項目來看,的確存在著一些不均衡、不對等現象:文學藝術領域交流較多,而其他領域交流則較少;教育領域,大陸積極開放,而台灣還蹣跚於陸生赴台難題之上;人員限制,大陸赴台交流人員規模遠大於台灣赴大陸人員。比如說,我們舉辦文化交流活動,台灣團體來大陸交流沒有任何限制,而我們組織文化人員和作品入島交流,卻需要經過兩岸眾多部門層層審批,既造成了人力、材料、物力、精力浪費,也不利於推動台灣同胞加深對祖國文化的了解和認同。加快推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建設,既能夠將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引入規範化,而且能夠進一步提升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水平。
二是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必須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並行。增進台灣同胞對大陸文化的認同,既要做好“請進來”工作,推動更多的台灣同胞實地體驗、感受祖國博大精深的文化,同時更應該注重“走出去”,加大送文化入島力度,讓台灣同胞不出台灣就能夠觸摸祖國文化。如近年來濰坊市多次入島舉辦魯台職業院校長交流會、魯台青少年武術文化交流、濰坊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等活動,在台灣島內產生了積極反響和良好效應。2013年,青州市龍興寺佛教造像入島展覽,在島內引起轟動。為加大送文化入島力度,濰坊市於2015年6月,在台中科學園區建設了“山東濰坊民間文化藝術館”,將濰坊古老的民間文化藝術與台灣先進的現代文創理念相結合,一經亮相便驚艶寶島,每天到場參觀的台灣民眾均在數百人,濰坊也被台灣民眾譽為“創意之城、文化之都”,眾多台灣文化交流機構紛紛邀請濰坊赴台參加文化交流活動,也為推動台灣同胞加深對祖國文化的認同和了解,“山東濰坊民間文化藝術館”已經被打造成為常設展館。
三是應大力推進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設。兩岸文化交流合作離不開平台和載體支撐,只有不斷加大交流合作平台建設,才能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由“無形”轉為“有形”。2014年7月,國台辦授予齊魯台灣城國家級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稱號,下設楊家埠民間藝術大觀園和壽光高科技蔬菜產業示範園兩個示範點,濰坊市以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為依托,建設了“台灣文化藝術館”,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親筆題名,與濰坊市在台灣台中科學園區建設的“山東濰坊民間文化藝術館”相呼應,形成了“濰坊有台灣、台灣有濰坊”的雙向互設文化交流基地的格局。“台灣文化藝術館”自建城以來幾乎每月都有兩岸文化交流活動在此舉辦,歐豪年、江明賢、劉國鬆等台灣知名藝術家均在此舉辦過書畫作品展,台灣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等單位也與濰坊市達成了長期交流合作協議,這對於推動濰台兩地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發展將產生積極重要的作用。
四是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應該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工作的積極性。文化發源於群眾,植根於群眾,同樣兩岸文化交流合作也必須依賴兩岸各界群眾,交流合作過程中應該更加注重發揮各方面積極性,著力推動構建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交流合作格局。截至目前,濰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濰坊市教育局等單位已分別與台灣伯仲文教基金會、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台灣省教育會、海峽兩岸教育交流協會等建立了長期對口交流合作關係,僅2015年第21屆魯台會期間,濰台各方就文化交流合作簽訂了《海峽兩岸文創產業發展與交流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百工百藝‧創意復興工程”濰坊非遺項目創新工程合作協議》、《青州博物館創意教育合作協議》、《魯台文化產業平台框架合作協議》等多項框架合作協議。2014年,濰坊市美的亞集團在山東省台辦指導下入島設立中華藝術館,成為山東省首個由民間機構出資入島設立的文化交流平台,得到了各界一致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