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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申覆核 籲降參選立法會年齡
http://www.CRNTT.tw   2015-10-13 15:53:09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入稟高等法院,就參選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18歲的黃之鋒要求將參選門檻由21歲下調至18歲。黃之鋒認為本港限制21歲或以上人士才能參選立法會,是剝奪了年輕人的參選權。如司法覆核成功,他會考慮參選明年的立法會選舉。

  擬參選下屆立法會

  入稟狀指出,現時選舉法規定要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據歐洲多國的法例和全國人大的選舉,該些國家都把投票權和參選權的最低年齡定為18歲,他質疑政府無合理理據將投票權和參選權的最低年齡分別定為18歲和21歲。

  黃在庭外表示,今次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費用由自己支付,亦會考慮申請法援;如案件勝訴,會考慮參選下屆立法會選舉,屆時亦以個人名義參選,不會加入任何政黨。黃認為現時香港的選舉制度並不公平,本港政壇老人政治嚴重,立法會議員的平均年齡為57歲,“甚至有70幾歲仍在立法會內身居要職”。他希望是次挑戰能推動議會年輕化,及加強議會不合作運動或議會抗爭的力度。

  未有計畫自組政黨

  黃強調不會考慮加入任何政黨,因為未有政黨認同他們2047年前途自決的想法,而他亦未有計畫自組政黨。若他決定參選,則會退出學民思潮。

  另外,黃昨中午乘的士到達金鐘高等法院遞交入稟狀,但可能見一眾記者已在門外守候他,一時心急未有付的士錢便衝落車,結果的士司機大叫:“喂,未畀錢呀!”黃才醒覺向的士司機支付約80元車資。

  來源: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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