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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賣盤 港府指不符法例
http://www.CRNTT.tw   2015-09-12 09:44:13
  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亞視近日易手予山東中金集團商人司榮彬一方組成的公司,已獲亞視原大股東黃炳均手中近四成二股權,但司榮彬背景仍未完全清晰,又被傳在內地曾遭刑事拘留。亞視經理人德勤昨確認交易完成,並確認司可做董事,正待通訊局審批亞視股權轉讓予司榮彬及另一本港投資者,一旦被否決,因司一方已全部付錢將不影響交易,或考慮明年四月亞視牌滿後才轉換股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亞視未經批准先做股權交易,質疑不符法例。

  亞視大股東黃炳均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一點六六股權,已轉售予山東商人司榮彬及港人投資者合組的中國文化傳媒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尚餘百分之十點七五股權轉讓待處理。亞視經理人德勤中國華南區主管合夥人黎嘉恩昨確認亞視已完成有關交易,他指,今次交易的兩名投資者,分別是山東商人司榮彬及一名港人,但他拒公開該港人投資者身分。

  黎嘉恩說,司榮彬今年四月中與德勤就收購亞視首次會面,六月中及上月中分別簽署兩份買賣協議書,兩周前德勤發出確認書,指對方已全部付錢,收購黃炳均的百分之四十一點六六股權及王征近二十億元債務,但實際作價多少,他拒絕透露,只重申:“作價亦不比以前的人開價差。”黃炳均餘下近一成一股權,待法律手續解決才完成轉售。

  通訊局仍未批准亞視今次股權轉讓,一旦通訊局否決,黎嘉恩重申交易不會告吹,“交易已完成畀曬錢,是毋須受通訊局批准。”他指如最後被否決,到時再考慮法律意見,現時審慎樂觀。他昨晚補充,亞視的交易是不受制於免費電視牌照,如通訊局不批准股權轉讓,會待明年四月亞視牌照期滿後才進行,投資者望可支持亞視營運下去。

  內地傳媒《財新網》報道,司榮彬在內地曾被刑事拘留,且早於上月十八日司榮彬已加入亞視做董事。當被問到德勤事前是否已知悉司的背景紀錄,黎嘉恩只說已確認司沒有問題,並徵詢律師意見他適合做董事,又指律師亦確認交易的資金無問題,錢已收,不會再進一步核實來源。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反駁,指亞視若有股權變動,必先經通訊局批准後,才可進行,牌照條款寫得非常清楚。就德勤所指交易已完成,無論通訊局批准與否,交易不會還原,他質疑亞視已完成股權交易的做法,是不符牌照條款,通訊局會適當處理。

  對於司榮彬的背景問題,蘇錦樑稱,按《廣播條例》,持牌人或有表決控制權人士必須是合適人選,若有違反,通訊局可作懲處。通訊局發言人指,持牌機構有任何董事變動,必須在七天內通知通訊局,亞視已按法例作通知。至於有關董事及主要人員是否適當人選,《廣播條例》有清楚定義,考慮因素包括有關人士的業務記錄、在其須具誠信公正品格的情況下記錄,以及該人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涉及賄賂、偽造帳目、貪污或不誠實罪行的刑事記錄等。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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