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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宣布4億回購天津爆炸樓盤
http://www.CRNTT.tw   2015-08-28 16:25:12
 
  在事故發生後,萬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做救援和安置工作,而他們也是天津爆炸案中房企裡的最大受害者。8月26日,濱海新區發布了針對這12棟樓的安全鑒定結果,萬科海港城清水藍灣1號樓破壞最嚴重,為B級,也就是“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餘為A級—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這11棟樓分別是海港城清水藍灣2、3、4、5、6、8、10號、啟航嘉園1、2、3號以及金域藍灣5號。

  做出安全鑒定的天津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趙億總工程師表示,“清水藍灣1號樓之所以被綜合判斷為B級,是因為1904室的臥室及走廊因過火造成樓板底部鋼筋保護層大面積脫落、鋼筋外露,其它部位剪力墻、梁、板構件,未出現酥裂、起鼓、保護層脫落等現象。屬於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

  8月26日下午,萬科、瑞灣投資和大振華三家公司新加入聯盟,他們在新區特別是受損嚴重區域均有地產項目。他們承諾,對受損房屋業主提出的訴求將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地予以受理和解決。

  從法律角度來講,包括萬科在內的開發商事實上並沒有回購的義務。知名房地產律師、廣東信榮律師所主任張茂榮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只要該樓盤通過政府竣工、消防驗收,開發商刑事上是沒有責任的;如果驗收存在問題,就是行政審批單位的問題,開發商也有一定責任。但是在相關審批沒有被否決之前,開發商是沒有過錯的。

  張茂榮還說,賠償該由直接事故責任方完成,也就是瑞海國際物流公司。如果瑞海沒能力償還,就要走破產還債的環節,也可能會追究股東的連帶責任,而如果確實瑞海資不抵債,也沒辦法進行賠償。

  此次事件中,多個政府部門存在失察的情況。根據目前的追責,爆炸事故責任涉及到6個國家部門,11名官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其中,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濱海新區安監局、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天津新港海關和天津港(集團)都有失察和未認真履職的責任。而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幫助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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