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一國兩制”與國家結構新模式
http://www.CRNTT.tw   2015-08-27 16:06:10
國家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
  中評社╱題:“一國兩制”與國家結構新模式 作者:王衛星(北京),中國軍事科學院世界軍事研究部部長、少將

  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內容和前景的不斷拓展,“兩岸統一後的中國政治結構模式問題”無疑將會擺上中國的議事日程。儘管現階段島內政黨不認同“一國兩制”,並有學者提出所謂“一國三制”、“第三條道路”等主張,但通過對世界現有國家結構模式的分析,結合解決台灣問題的現實需要與海峽兩岸人民現實和長遠的共同利益研判,“一國兩制”無疑仍是處理兩岸關係的最佳選擇。未來,在堅持“一國兩制”不動搖的前提下,應根據形勢和任務需要對一國兩制的內涵進一步深化。

  2014年9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體聯合參訪團時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我們認為,這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我們將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的方式實現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是能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安排。”

  兩岸關係經歷過幾十年的冷凍僵持,也經歷過十餘年的疾風暴雨,近年來迎來了和平發展的較好局面,但也存在一些阻礙兩岸和平發展的逆流和暗湧。然而事實證明,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完全有智慧和能力通過共同協商,解決我們自己的問題。

  對世界現有國家結構模式的分折

  從古到今,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內部,實行的都是一國一制。即使是自治區、自治州,也都是同一種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目前,兩岸實行的則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制度。

  政治學理論認為,國家結構是指國家整體與部分之間、中央政權機關與地方政權機關之間的關係問題。從目前世界現有的國家結構模式來看,主要有兩種,即單一制國家和復合制國家。

  單一制國家,是由若干行政區域構成的統一的主權國家。它具有單一的憲法,統一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有統一的國籍,國家整體是單一的國際法主體。中央政權機關對地方政權機關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在對外關係方面,地方政權機關不具有獨立性。單一制國家的基本特點:一是國家是國際法的單一主體;全國有統一的憲法和法律體系,地方立法機關、制度、法律必須依據統一的憲法;二是國家具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和權力體系,國家最高權力歸中央政權機關掌握;三是中央統一管轄按區域劃分的地方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地方權力機關必須受中央統轄,對外不具有獨立的外交權;四是國民具有統一的國籍。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從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關係來看,地方權力機關和中央權力機關是服從和被服從關係,國家的中央權力機關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享有獨立的外交權等。我國屬單一制國家。

  復合制國家,是由若干個獨立的國家或相當於國家的政治實體(如共和國、州、省、盟、邦等),通過某種協議而組成的國家聯盟。按聯合程度不同,復合制國家又分為邦聯制國家和聯邦制國家:

  (1)邦聯制國家,邦聯不是國家主體,它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保留了獨立主權的國家,為了實現某種共同的利益(如政治、軍事或經濟利益)而建立的一種鬆散的國家聯盟,其成員國根據相互簽訂協約,明確表示讓與或委託邦聯機構某些權力。其成員國各自仍保留對內、對外的主權,保留本國政府機關的一切職能,並有權自由退出邦聯。邦聯沒有統一的憲法,沒有統一的最高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體系,沒有凌駕於各成員國之上的中央政府,沒有統一的軍隊、稅制、預算、國籍等。成員國之間權力相互平等,沒有隸屬和制約關係。邦聯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是一個鬆散的國家聯合體,如今天的東盟、歐盟等。

  (2)聯邦制國家,是由幾個聯邦組成單位(如州、省、邦等)結合在一起組成的聯盟國家。它對外是一個國際法主體;在內部事務中,聯邦和各組成單位各成體系。它有在全國範圍內行之有效的聯邦憲法,有全國共同的聯邦權力機關,各組成單位也有自己的憲法及在本單位內進行活動的權力機構。一般來說,聯邦和各組成單位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依據聯邦憲法劃分各自的權力範圍。但有關全國的外交、軍事、財政、立法等事務,均由聯邦中央政府管轄。各聯邦組成單位必須遵守聯邦憲法,並在不違犯聯邦憲法的條件下制訂本地區的憲法和法律,管轄本地區財政、稅收、文化、教育等項具體事務。目前西方國家聯邦政府的主要權力有:宣戰與媾和,外交,統帥軍隊,管理國家或州際的鐵路交通、郵政、通信、水道,管理國家稅制和貿易,制定貨幣和度量衡制度,保護著作權和專賣權,募集國債,審理各種聯邦訴訟和各州間法律訴訟,等等。當今的聯邦制國家主要有美國、德國等。

  一個國家到底採取哪種國家結構模式,主要取決於哪種模式有利於該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中國現在實行的是單一制國家形式,即社會主義的“一國一制”,而台灣則是另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兩岸實現統一後,從現存的幾種國家結構形式來看,既不是徹底的單一制國家結構,也不是完全的復合制結構,必然要涉及到現有的國家模式的內容,涉及未來國家結構理論的部分變化。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