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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近百億安居工程款違規使用
http://www.CRNTT.tw   2015-08-18 09:46:01
 
  問題2 保障房資格 2.06萬戶資料不實

  此次審計發現,2.06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以不實材料申請並通過審批,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萬套、住房租賃補貼等貨幣補貼2191萬元。還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違規用於轉借出租、辦公經營或對外銷售。

  審計署表示,拆遷主管部門對於棚戶區改造回遷房的資格認定、面積測量、檔案登記等重要環節的管理相對薄弱,且各地回遷房的登記管理辦法尚不完善。

  據審計署介紹,審計組在對長春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棚戶區改造回遷房進行審計時發現,長春市高新區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王洪義,在開發區徵地拆遷管理辦公室任正處級調研員,利用職務之便通,通過偽造相關證明材料違規獲取多套住房。發現線索後,審計組將該案件移送至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組織查處。

  問題3 安居工程 93.83億元違規使用

  審計結果顯示,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台公司和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其中財政資金32.75億元,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等社會融資61.08億元。上述被違規使用的資金中,用於發放工資、彌補辦公經費等支出1.35億元,用於出借、還貸、投資理財、財政周轉等92.48億元。

  審計還發現,共有139個用房管理、項目建設等單位未及時撥(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億元,共涉及116個市縣。由於資金分配未落實到具體項目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等原因,255個市縣收到的上級財政補助資金中,有83.94億元至2014年底結存未用已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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