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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為民間借貸立新規 仍有辦法繞過監管
http://www.CRNTT.tw   2015-08-12 11:34:03
 
  汹湧“跑路潮”會得到遏制

  過去的一年裡,全國各地頻發借款人“跑路”事件。有觀點認為,《規定》的出台,對資金鏈斷裂跑路現象,會有一定的遏制效果。

  新京報今年3月曾報道,民間借貸資金大部分流向房產企業,然而由於去年全國二三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低迷,資金回籠慢,導致在民間借貸市場融資的房地產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多地民間借貸“崩盤”。僅邯鄲一個城市,去年就發生30餘家非法借貸房企跑路事件。

  合肥的一位小企業主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因為銀行貸款很難,生產過程中需要資金會通過特定渠道借款,他們同行中就有經營不善無力償還債務“玩消失”的。

  而此前,企業間的拆借行為一直是灰色地帶,《規定》出台後,賦予了企業間借貸的合法地位,受到法律保護。“我們正常經營企業的,當然希望在合法的框架內行事,跑路的其實是個例。”上述企業主對記者說。

  在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的背景下,網貸平台也爆發“跑路”狂潮。據統計,2014年全年,出現提現困難、倒閉、跑路等問題的P2P平台已達338家。其中最短壽命為半天,最長壽命也不過2個多月。

  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路焜認為,《規定》的出台,對資金鏈斷裂跑路現象,會有一定的遏制效果。“正常的民間借貸,最後沒有錢還了,不會上升到刑事犯罪。但如果你攜款潛逃了,就上升到刑事了。”路焜律師說。

  “關鍵還是要看跑路涉及的人數多少”,路焜解釋,“若是單純的兩家企業或兩個人之間,一般很少涉及刑事。即使資金鏈斷裂,也會按照正常民事程序,查到他的財產,進行執行、拍賣處理。而非法集資會涉及到不特定的多數人,涉及公眾,性質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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