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目的招標於2011年1月實施。包括丸紅與韓國現代Rotem、三菱商事與德國西門子、雙日與韓國三星集團在內的4個陣營參與了競標。日德聯合因競標書不齊而落選,日韓2個聯合也因為不符合條件而退出。剩下的日本3家企業聯合在2014年7月獲得了優先談判權。從招標到獲得優先談判權歷時3年半時間。
3家日企組成的聯合之所以獲得了這筆大單源於充分的準備。
首先3家企業從日本政府獲得了年利率僅為0.4%的低息日元貸款。泰國等發展中國家獲得日元貸款的利率通常在1.5%左右。由於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將減輕大氣污染,所以日本政府將此次案件定位為可獲得低息貸款的“環境案件”。
另外,日本的技術實力也受到了較高的評價。泰國國家鐵路的條件是使用1米寬的鐵軌,列車最高運行時速達到160公里。如果使用更窄的鐵軌的話,可節省高架建築物和墊木成本,但是在運營方面很難達到160公里的時速。日立曾承建日本國內同等規模的“築波快線(Tsukuba Express)”,這一經驗成為了獲取訂單的有利因素。
(來源:日經中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