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互聯網金融千人會創始會長黃震表示,雖然《指導意見》中提到了銀行應作為資金存管的重要機構,但是並未對第三方機構的托管叫停,說明目前仍處於制度的博弈階段。當然以銀行作為存管機構是保證資金安全的可靠辦法,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第三方托管業務即將停止,關於如何定義和規範第三方資金托管,還需要出台更加詳盡的細則進行明確,在細則出台之前,第三方托管制度仍舊是一個有益探索的過程。
銀行存管:想要牽手不容易
據支付從業人員介紹,目前第三方支付托管金額不等,統一賬戶網站公示的年服務費是5萬,托管10萬;第二種是對每家平台一年托管金額10萬元,每筆另收款項。對於P2P網貸,資金托管於銀行意味著清算成本的提高。“目前,第三方平台托管的費用大概是1萬收2元,如果資金托管於銀行,在此基礎上普遍要貴出2-3倍。”網貸從業人士透露。
屏蔽此推廣內容網貸從業人員稱,資金成本的提高只是一部分,由於銀行是傳統的金融機構,其資金流動較慢,很難做到“T+0”,對於不少平台對客戶承諾的當日取現,還存在一定難度,不利於客戶的取現,容易失去核心競爭力,流失部分客源。
對此,分析人士指出,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可以通過和銀行合作,以共同監管資金的方式來介入相關業務的。在銀行托管方案中,第三方支付是以跨行支付通道加入方案的,這符合互聯網創新和加強客戶支付體驗的方向。另外,《指導意見》也用了“除另有規定外”的措辭,這為未來細則的出台留了口子。
“監管層此前已經在不同場合表達出對於由銀行來托管客戶資金的偏好和認可,強化銀行資金托管的導向長期來看將對整個P2P行業和第三方支付行業產生深遠影響。”分析人士如是說。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