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3日電/公民黨曾健超於去年10月金鐘龍和道清場期間,疑被7名警員在“暗角”毆打,過程遭傳媒拍下,警方其後拘捕該7名警員,惟至今仍未落案起訴任何人。曾健超早前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警方披露7警身分。法官區慶祥今頒下判詞,就曾健超提出的其中1項理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公民黨曾健超於去年10月金鐘龍和道清場期間,疑被7名警員在“暗角”毆打,過程遭傳媒拍下,警方其後拘捕該7名警員,惟至今仍未落案起訴任何人。曾健超早前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警方披露7警身分。法官區慶祥今頒下判詞,就曾健超提出的其中1項理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曾健超一方早前在庭上提出4項理據,唯一一項獲法官接納的理據,有關曾指自己有憲法權利提出私人檢控或民事索償,但沒有7警姓名便做不到,認為警方有責任向曾披露7警資料。
法官在判詞中指,法庭是否有法理基礎要求警方公開7警身分的問題,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故就此點向曾批出許可。
法官指關注到警務處一方指,就算法庭有此權力,就本案情況而言,亦不應對曾行使酌情權。因為從涉案影片所見的情況,沒曾的指控的那麼嚴重,而且曾過去數個月拒絕出席認人手續,公開資料可能對涉案7警造成不公平。
法官認為需要透過正式審訊時聽取進一步理據,才能就這些問題下定論。
曾健超本人今在陳淑莊陪同下到庭。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