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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港毋須過分擔心受《國安法》規管
http://www.CRNTT.tw   2015-07-04 09:59:58
  中評社香港7月4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國家安全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香港人不用過分擔心,在一般法律原則下,除非《國安法》的條文說明規管境外行為,否則在香港的行為一般只受香港條文的規管,到內地也不用負刑責。身兼支聯會秘書長的李卓人批評袁國強的說法含糊,並指會考慮出席立法會到內地的考察團,測試自己會否被補。

  新《國安法》有兩項條文列明,港澳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本報早前報道,有接近中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在港鼓吹港獨及“結束一黨專政”的人士,一旦回內地,很大機會被定罪。

  袁國強昨往北京出席司法論壇,離港前表示大家不須過分擔心,新《國安法》下會因在港行為,回內地時被定罪。他解釋,新《國安法》是原則性文件,沒有訂立新的刑事行為,因此不會有人因觸犯《國家安全法》附例而犯法。第二,在一般法律原則下,若法律沒清楚說明是包括或規管境外行為,一般只會規管該國家或地方範圍內的行為,故此,在港的行為一般只受香港的法律規管。

  本身是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國安法》沒有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即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不認為《國安法》直接適用於香港。

  “結束一黨專政”是支聯會綱領之一,支聯會秘書李卓人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袁國強的說法有含糊的地方,不知怎樣才可界定為“一般”情況。他希望中央官員說明新《國安法》內容。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見建制派議員時指立法會議員會獲邀到內地考察一帶一路,李卓人表明考慮出席,測試自己會否被捕。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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