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要求確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專人負責,不錯過任何一個追逃和勸返機會。對於重要案件,江西不僅要求明確牽頭單位和具體負責人,還要求逐案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
因為追逃涉及部門較多,各地也針對部門聯動出台舉措。例如,天津要求對辦案中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的,對線索移送中隱瞞包庇、貽誤戰機的,對信息溝通中跑風漏氣、失密洩密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以監督執紀問責倒逼任務落細落實。
不僅在追逃工作上發力,如何用制度布防,堵住官員外逃的增量,這也是各地部署的重點。例如,北京要求實行及時報告制度,各單位特別是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發現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實行一案一報,發生一起報告一起,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市追逃辦。
此外,北京還實行季度零報告制度,各單位於每個季度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市追逃辦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情況是否發生變化;發生變化的,及時報送有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