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等七名法學家來到最高法參加“掛職座談會”,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座談。據悉,他們將在最高法相關審判庭、內設機構任副職,為期兩年。這是第二批學者掛職最高法副廳職務。
為什麼讓法學家當“官”?
4月24日,王錫鋅、林維、劉廣三、劉敬東、馮果等五名法學家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庭副廳級職務。除了上述5人,孫憲忠、汪海燕2名法學家任審判綜合部門副職。
據介紹,此次掛職的7名專家學者是根據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的若干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雙向交流機制,由最高法與專家學者所在院校組織部共同選拔確定的。
周強介紹,開展跨部門法律人才交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需要。開展法律人才跨部門交流任職,有利於人民法院更好地在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司法改革充分聽取和吸收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更多地將最新法學研究成果運用於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的制定。“而且這些掛職的學者回到校園也可以推動法學教育,比如大學的法學課程如何設置?教材如何編寫?學者在法院的工作經歷就是很好的參考。”周強院長還表示,計畫讓法學院的學生到最高法實習,以豐富法院與法學院“雙向交流機制”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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