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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董”為何成為高校特權階層
http://www.CRNTT.tw   2014-06-10 16:50:44
 
  真正有價值的學校董事會(理事會),董事會中來自社會人士的“校董”,應該由社會人士選舉產生,代表社會力量參與學校辦學。校董必須對選舉其的社會力量負責、述職,這不能由捐錢而得來。捐錢買來的校董,從一開始就背離“校董”職責。我國高校近年來腐敗不斷,就因缺乏外部力量參與、監督所致,現在參與監督的外部力量,反而成為腐敗的一部分。“校董”的異化,是教育行政化和功利化的表現之一,簡單地說,這不是按教育規律辦學,而是做教育的生意。本來具有民主管理意味的“校董”就這樣成了“特權”階層。

  我國高校在改革中存在很多類似的異化,比如招生委員會,國外大學的招生委員會是獨立運行,不受行政制約的,而我國大學的招生委員會,則由校長牽頭,這意味著賦予校長直接干預招生結果的權力,包括南科大成立的理事會,最後也是由地方政府委派理事,官員理事占了半數,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改革就由行政部門主導,行政力量為維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就對改革進行“自定義”,結果是,在國外學校辦學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治理機制,被“引進”之後全部只有概念、形式,有的甚至成為貪腐的幫凶,利益輸送的管道。

  要避免教育改革異化,必須重建改革機制。改革的方案,應該由全體教師、學生參與討論、制定,而不只是由行政拍板,像成立校董會這麼重大的事件,絕不能由行政主導,要避免行政官員與校董結成利益同盟,如此,校董會才能為學校辦學注入正能量,而不是變成敗壞學校風氣的利益場。

  (作者: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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