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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深交所將逐步互聯互通
http://www.CRNTT.tw   2014-06-06 12:07:54
  中評社香港6月6日電/今天上午,廣東省金融辦向境內外媒體通報了廣東省政府新近印發的《關於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內容。《意見》針對全面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提出,積極推進QDII2試點,逐步實現深交所與港交所的互聯互通,創新發展兩地同步上市的金融產品。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廣東省金融辦主任劉文通表示,我省將充分利用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CEPA以及前海、橫琴、南沙建設的部省協調機制,爭取更多金融先行先試政策在廣東落地。未來將在前海、南沙、橫琴推行更加開放的政策。 

  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於2012年由國務院批准建設,這是目前為止國內金融改革創新內容最為豐富的試驗區。《意見》的制定是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金融改革部署,服務好我省發展新戰略。 

  劉文通說,《意見》的指導思想可以用「5+1」來概括。「5」分別為:一、建設一個改革創新、競爭有序、監管適度、功能完善的現代金融體系;二、發揮金融支持珠三角轉型升級和粵東西北振興發展的雙重驅動作用;三、推進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四、推進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及各類金融組織均衡發展;

  五、大力發展國際金融、科技金融、產業金融、民生金融和農村金融。「1」是堅守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意見》具體列出了8大類32項具體工作任務,包括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推動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創新公共政策中現代金融工具運用、著力擴大金融開放和完善金融生態體系。 

  劉文通說,《意見》的總體目標最終要體現為「三個建成」,即建成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建成粵港澳緊密聯繫、在亞太地區具有較強集聚輻射能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區域;建成與我省經濟地位相適應的金融強省。到2020年,我省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要達到9%以上。 

  《意見》在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中提到,加快廣州、前海、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股權交易中心發展,建立健全轉板機制,加強信息披露等基礎性制度建設等。省市聯動共同推動廣州、深圳區域金融中心和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及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等重要金融聚集區建設,繼續加快「廣佛莞」和深圳金融科技結合試驗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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