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香港選舉事務處發言人1日表示,2013年選民登記當日展開,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並呼籲符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在5月16日前登記。
據新華社報道,香港市民必須登記成為選民才可在特區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選出議會代表。
發言人表示,已登記的選民無須重新登記,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變更,應在6月29日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為改善已登記選民遷居後忘記更新住址的情況,選舉事務處會在2013年的選民登記週期加強有關宣傳。
另外,為確保選民登記冊的資料準確,選舉事務處在去年的選民登記週期中進行了一系列查核措施。
有關方面於當天在電視台和電台推出新一輯政府宣傳短片,並通過宣傳單、報章和網絡等,呼籲市民登記為選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