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麼近期出台了解除對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的措施?
答:去年,市場電煤價格上漲較快,11月底環渤海地區5500大卡動力煤市場交易價格每噸高達850元左右,為防止電煤價格過快上漲,穩定電煤價格,我委根據《價格法》規定對電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當前電煤供需逐步趨緩、電煤價格基本穩定,環渤海地區5500大卡動力煤市場價格已降至每噸635元左右。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最近,《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今後若電煤價格出現非正常波動,政府將依據價格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問:改革後如何保障電煤運輸?
答:電煤運輸問題是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關鍵,也是這次改革中電煤產運需企業關注的焦點。為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和電煤運輸平穩有序,《指導意見》提出,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推進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對保障電煤合同的簽訂、運力配置和執行中兌現均做出了明確規定;對簽訂虛假合同、造成運力浪費或不兌現運力、影響資源配置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罰力度,這些措施為穩定電煤運輸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近年來,國家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擴能改造,煤炭運輸能力得到較大提高。鐵路、交通部門加強生產調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輸運效率,部分地區特別是華中電煤長期緊張的狀況得到一定緩解。總的看,當前鐵路運力相對寬鬆,改革後電煤運輸不會出現大的問題。
問:對繼續深化電力體制和鐵路運輸改革有何考慮?
答:這次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實施電煤價格並軌。下一步還要抓緊研究涉及面廣、影響大的電價形成機制和電力體制改革、煤炭期貨市場建設及鐵路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等重大問題,成熟以後適時推進,逐步從根本上理順煤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