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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絡侵犯公民人格權堅決說不
http://www.CRNTT.tw   2022-02-24 18:46:05
  被惡意謠言中傷造成“社會性死亡”;被“人肉”招致網絡謾罵;被移花接木成為花邊新聞的主角……針對屢禁不止的各類侵犯公民人格權的網絡暴力事件,最高人民檢察院2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第三十四批指導性案例。這批案例以“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為主題,包括廣受社會關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仇某詆毀戍邊英雄案”等5件。

  典型案例的發布,有力打擊了各類網絡暴力。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一些謠言、誹謗搭上網絡傳播的快車道,以更快速度向更廣的範圍傳播。誠如發布會上有關同志介紹,“看似小案件,對當事人而言是天大的事”;同時也對網絡空間的秩序和安全造成了不小的挑戰。如“仇某詆毀戍邊英雄案”,詆毀言論在短短5小時內就被點擊閱讀13萬餘次;“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的被害人穀女士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社交往來被阻斷,社會聲譽被傾軋;“肅寧男子網絡散布前女友裸照案”的被害人甚至因為不堪輿論壓力而服毒自殺。對這些網絡暴力,司法機關果斷出擊,依法懲治并首次作為指導性案例公開發布,為今後治理網絡暴力提供了很好的樣本。

  把人格權刑事保護“打在公屏上”,適應了網絡時代背景。網絡空間已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場域,然而卻總有一些人將網絡空間當作“法外之地”,化身為肆意造謠、詆毀名譽、窺探隱私的“鍵盤俠”。作為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我國民法典人格權編明確了民事主體的相關權利,以及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均受法律保護……這批典型案例的發布將民法典的規定,在網絡空間“落地生根”“長出牙齒”:一方面,以司法判例向全社會鮮明昭示網絡空間不是藏污納垢之地;另一方面,主動適應網絡空間特點,用公權力的介入,解決當事人“取證難”“舉證難”等症結難點。

  對網絡侵犯公民人格權事件堅決說不,順應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進入新時代新發展階段,人民群衆在物質生活日益富足後,更加在意自己的名譽、榮譽、隱私和個人信息,希望生活得更有尊嚴、更體面、更安全。以司法保護介入每一個小案件,不僅僅是幫助當事人“撑腰”,更代表了司法機關捍衛社會共識的決心。司法機關能以“如我在訴”之心,將群衆身邊的“小案”當作“天大的事情”用心用情辦理,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最好注腳。(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吳帥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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