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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防輸入”已成我國疫情防控重中之重
http://www.CRNTT.tw   2020-03-19 21:43:16
3月14日,在北京市新國展內的朝陽區集散點,工作人員在詢問入境人員信息。
  3月1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會議透露,我國3月15日新增確診病例16例,其中12例為境外輸入病例,“外防輸入”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而同日舉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攜全家自美國來京的確診女子黎某被立案偵查的相關情況。根據海關最新印發的文件,逃避海關檢疫將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逃避海關檢疫將定罪

  3月16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當天下午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司長王軍表示,“目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是境外疫情卻在加速擴散,‘外防輸入’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王軍表示,《意見》結合國境衛生檢疫執法實踐,梳理出6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包括拒絕執行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等衛生檢疫措施,采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海關衛生檢疫或者故意隱瞞疫情等。上述行為都屬於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公共衛生安全危害性較大的行為。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拒絕執行健康申報、體溫監測或者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

  王軍表示,本次疫情發生以後,海關全面啓動了健康申報制度,對於海關及時掌握出入境人員的相關信息、精准識別高風險人員具有關鍵作用。但是,一些入境人員懷著僥幸心理,采取各種手段拒絕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不配合體溫監測;還有一些入境人員明知自己已經出現了發熱、幹咳等染疫的症狀,或者曾經去過疫情嚴重的地區,卻故意隱瞞發病情況、境外旅行史等。甚至有人采取吃退燒藥等方式降低體溫,掩蓋發熱症狀,在海關衛生檢疫環節蒙混過關,入境以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導致與其密切接觸的人員被感染或者被隔離觀察,給公共衛生安全造成重大風險。結合剛剛出台的《意見》,上述行為就可以依照《刑法》第332條的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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