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樣的焦慮可以說是源於這些年來一些醫療機構“家屬簽字權”的一種誤讀,只要本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且神志清楚,那麼決定權終究應該在患者自己手中。其次,我們也應該對自己的“決定權”有一個更清醒的認知——除非您自己也是學醫的,而且是“對自己症”的專業,否則您如何保證自己做出的決定最科學、最合理?病者不自醫,即便是最專業的外科醫生也難以切除自己“發炎的闌尾”。治療決定權,一定是在“科學醫學”手裡,任何病症比如癌症等,都不是一個病人可以“做主”治療的。我們并不能因為一個個案而喪失對以醫生、護士為代表的現代醫學體系的信任,當然,是在其表現出了足够專業的素養情況下。
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我們應該相信人性的善良。產婦的老公和婆家人不會沒有一點人性地拒絕剖腹產。醫生在生命危險面前,不可能偏執於簽字。即使最後出現我們不願意看到的結果,裡面也可能有複雜的原因。
就“產婦跳樓”事件來說,我們更需要關注的是,醫療行業是高風險行業,每個病例都可能出現并發症或不可預見的突發症狀,患者及家屬需要理解。而無論這件事結果如何,都不要喪失對現代醫學的信任,當然這個職業的從業者,其道德和職業能力要高於普通人,警察、媒體人以及教師等行業也如是。(來源:法制晚報 評論員:龐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