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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規整沒企業,談何政商相“親”?
http://www.CRNTT.tw   2017-06-18 15:38:37
  遼寧將2017年確定為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實現老工業基地振興的抓手和突破口。今年初,遼寧成立了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部署了針對營商環境薄弱環節的7項整治行動,并於2月起開始施行《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近期,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在各地暗訪、督查,發現了一批違反《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典型案例。

  遼寧一家企業2003年改制後一直沒有更名。今年,根據工商部門要求注銷了原企業,但重新注册企業時,稅務部門要求“按照現在資產辦理資產核算”,出現了“老企業注銷了、新企業資產不能轉過來”的尷尬。

  有關部門的做法似乎無可非議,制度帶有根本性,權力不能亂為。但依經濟社會之複雜,制度不能包羅萬象。對於一些制度沒有規定的,但在事實上又合情合理的、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有關方面不能舉著“依法依規”的牌子,讓企業從希望走向失望,最終絕望。

  乍看起來,這是對制度的理解問題,其實根子還在對政商關系的認知上。說到新型政商關系,大家都知道“親”和“清”。對政府部門來說,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系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這起案例中,“清”有了,但“親”在何處?

  對於新型政商關系,“親”和“清”是正面要求,其實還有反面表現,其中就包括“掙”和“整”。所謂“掙”,就是千方百計想從企業身上撈到好處;所謂“整”,就是通過各種手段,亂作為、不作為,熱處理、冷處理,總之不讓企業日子好過,甚至最終可能把企業搞死。

  在現實中,人們聽過太多胡作非為整死企業的,依法依規整死企業的還很少聽到。很少聽到不代表沒有,事實上,現實中確實有些部門工作人員,遇到企業的事,會有好處則幫,沒好處則讓;看到企業來求助,態度事不關己,甚至認為“不幹事就不會出事”,能解決也不解決,難解決的更不會想辦法解決。

  這其實還是映射出政府部門對發展的態度,對企業的感情,對工作的擔當。要解決這個問題,既需要加強教育,更需要制度保證。像遼寧出台《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浙江提出“最多跑一次”,都體現了制度努力。(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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