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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中生有的“靚號費”
http://www.CRNTT.tw   2016-07-31 16:56:58
  純屬好運地選了一塊好牌,卻被坐地起價地索要8萬“靚號費”。地方車管所辯稱,網上只是預選車牌,最終還是要到車管所辦理手續。可辦手續還是加價,這完全是兩碼事。網上預選時沒有提示收費,臨了上牌卻獅子大開口。這種狗血的劇集,發生在法治語境下,難怪不少網友在新聞下熱情跟帖:如果車主打官司沒錢的話,網友們幫你衆籌。

  如鯁在喉的疑問當然很多:比如既然拿到號碼池裡備選,為何網上預選時沒有對車主提示收費?比如究竟怎樣的號牌算是“靚號”,界定的標准在哪裡?比如這8萬塊錢的標准,聽起來雖然也很吉祥,究竟所依何據?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并非各個都能找到底氣鏗鏘的答案。追問到最後,據稱2005年,在安康市政府主導下,市財政局和交警支隊開了一個會,形成的會議紀要中制定了這樣一個收費標准,收取的費用最終會納入市財政局。可問題是,不管收費的去向是哪裡,首先程序上存在瑕疵,這費用如何收得氣壯又理直?

  “靚號”人人愛,號以稀為貴。如果光明正大拿到競拍的合法程序上來,倒也沒什麼可說的。比如2014年1月,深圳舉辦第一期小汽車優質號牌競拍,“粵B8888R”以172萬元的成交價創造了內地車牌的第一高價。不過,稀裡糊塗收費,又稀裡糊塗亂分配,就讓人對行政作為產生諸多懷疑。我們當記得去年9月,河南焦作兩名車主通過正規渠道分別自選了“豫H66996”和“豫H81888”兩個吉祥車牌號,可沒過多久,因為“辦事民警對相關政策不熟悉、業務不精”,就收到了車管所的通知,說是車牌號弄錯了,選出去的又被要回去。最後雖然“誤會一場”,亦足以讓人感慨地方“靚號”資源的水有多深。

  地方交警和財政部門僅憑一個會議紀要,就給“靚號”車牌明碼標價,顯然并無法律依據。定價了之後又偷偷摸摸在最後環節收取,也悖逆了車主基本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益。行政複議或法律訴訟都可以為車主找回“靚號”選擇上的權利,不過,這種無中生有的“靚號費”為何沒有被行政改革清理出局?(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鄧海建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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