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美國前防務承包商雇員斯諾登的爆料顯示,臉書及其他公司在“棱鏡”項目中和美國秘密情報機構串通一氣。因此,奧地利一名法律學者施雷姆斯向臉書歐洲總部所在地愛爾蘭當局提出申訴,認為臉書所儲存的個人信息受美國國家機構的監控,因此並不安全。
施雷姆斯的申訴被主管部門援引《安全港協議》予以駁回,他隨後將這一糾紛上訴至司法機構,從而引發了關於歐美數據《安全港協議》的爭端。
兩周前,歐洲法院的法律顧問博特發表個人評估報告稱,對於歐盟公民的個人數據來說,美國服務器並非“安全港”。美國情報機構對存儲在美國服務器的數據進行了監控,如果個人數據被臉書或者谷歌等公司大規模收集,歐盟公民將無法得到恰當的司法保障。
歐洲法院的判決將使依賴於《安全港協議》的企業不得不重新部署數據存儲方案。分析人士認為,如果美國企業執行新規定,將歐洲用戶的數據存儲在歐洲,需要在技術上做出大幅調整,耗費大量時間和資金。部分美國企業有可能因為運營受限正式撤離歐洲。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