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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實施最低武力 共施87枚催淚彈
http://www.CRNTT.tw   2014-09-30 00:49:31
警方被迫使用催淚彈。(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記者 廖梓達)揚言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佔中”運動,最終引來大量市民聚集及衝擊政府總部外圍,警方需加派大批全副武裝的持槍防暴警員到場增援,並先後多次於金鐘及中環的主要幹道施放催淚彈,但仍未能成功驅散示威者。“佔中”行動發起人戴耀廷昨日承認情況失控,香港警方亦召開記者會匯報過去幾日示威活動情況,並指示威人士對警方防線進行衝擊,警方在警告無效情況下,對示威人群實施“最低武力”。
 
  “佔中”秘書處原定為“佔中”行動擬定八點“非暴力抗爭守則”,列明任何人士不應用面具或口罩遮掩樣貌、切勿使用大聲公及攜帶大型標語牌、尊重佔中決策中心的決定等條文。但行動啟動後,不少市民戴上眼罩和口罩,並用雨傘及其它物體衝擊警方防線,警察則施放胡椒噴霧驅趕示威者,而由黃洋達牽頭的熱血公民更用大聲公呼籲市民繼續留守,又用多條直幡標示熱血公民所在位置,明顯有違秘書處規定。其後,集會市民四散至中環匯豐銀行總行對出德輔道中、文華東方酒店對出干諾道中、大會堂對出等地,佔據有關幹道,與警察展開“攻防戰”,警方多次施放多枚催淚彈,朝金鐘方向驅散集結群眾。

  香港警方昨在記者會上表示,經過多次勸諭無效後,警方最後在28日晚及29日凌晨使用包括胡椒噴劑、警棍和催淚煙在內的“最低武力”。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張德強認為,部分示威者“好有準備”,“正常人去到現場唔會戴晒保鮮紙喺塊面度”,加上示威者持有其他裝備,令人有理由相信他們想衝擊。他表示,對於部分示威者罔顧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警方予以強烈譴責,並指會果斷執法。

  張德強稱,警方處理集會期間,先後在九個不同位置發放合共87枚催淚彈,過去三天共有41人受傷,當中包括12名警員,而就中區的示威活動,警方至今一共拘捕89人,包括70男19女,年齡介乎16至66歲,干犯包括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防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張德強並指,“警務人員在過去執法期間都是保持克制及專業,在使用武力方面都有嚴謹的守則,當武力使用完之後,達到合法目的就即時停止。”

  對於使用頗受爭議的催淚彈,張德強表示,警方先使用胡椒噴霧,但不能控制場面,其後使用催淚彈是為了有效分隔警員和示威者的距離,減低雙方傷害,認為是適當的方法。他續說,從電視畫面上可見大批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警方使用催淚彈符合使用武力的相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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