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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姓權與離婚冷靜期爭議背後的婚戀焦慮
http://www.CRNTT.tw   2020-05-18 11:40:19
 容,拆解了當下中國社會情境下與冠姓權緊密相連的財產繼承制度代表的政治經濟意義,而她們對已婚女性的惡意攻擊,不僅壓制了本該產生共情、蘊含反抗能力的敘事,反而開啟了新自由主義厭女模式。她們還以同婚合法化必然帶來代孕合法化的偽命題為由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割裂了同為性別平等運動的同運和女權主義運動。作者還強調,“新興網絡女權”之所以在輿論場上影響巨大,除了煽動恐懼,還在於其膚淺破碎的、個人化的、訴諸情緒的文案風格天然低適合在網絡時代傳播。

  “離婚冷靜期”會讓離婚更難嗎?

  日前,微信公眾號“嚴肅的人口學八卦”發布了“如果生在現在,徽柔可以如願以償離婚嗎”一文,從熱播電視劇《清平樂》中公主欲離婚而不得的情節,對“離婚冷靜期”設立可能帶來的離婚難問題進行了剖析。
 
  文章指出,中國社會近年來一路攀升的離婚數量和離婚率,其實並不意味著離婚越來越容易了。我國的離婚方式主要有登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其中前者占多數,程序上也更為簡便快捷,而專門針對這一路徑設立的“離婚冷靜期”將抬高登記離婚的門檻:申請離婚登記後的三十天內,任意一方都可以返回,三十天內未撤回申請,只要再三十天不去領取離婚證,申請便會自動作廢。儘管還可以選擇訴訟路徑,但事實上經過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案件獲准離婚。

  文章援引Ethen Michelson 2019年文探討了中國的家庭暴力與離婚鬥爭問題的文章指出,近年來快速增長的離婚率使人們忽視了長期存在的“維持婚姻穩定”的制度力量,而這些力量實際上與中國促進性別平等和離婚自由的法律存在諸多矛盾。中國關於離婚的判決是基於感情破裂的“破裂主義”標準,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卻支持“防止草率離婚”這一更深層次的立法精神。Michelson認為中國法院離婚判決慣例之所以與離婚自由權利脫鈎,存在四項內生制度因素:有限的司法資源、保護家庭的意識形態、司法績效評估制度以及父權制度。由於以上種種限制,即使徽柔生在現代,能否順利離婚也未可知。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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