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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性治理觀點下京津冀涉台政策執行效應研究
http://www.CRNTT.tw   2024-11-11 11:33:08
表3: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
表4:可靠性統計與KMO和巴特利特檢驗
表5:京津冀涉台政策執行效應評價結果
 
  三、數據分析與方法論

  目前,鑒於京津冀涉台政策評價的權威數據稀缺,當前可用數據呈碎片化,難以全面揭示政策執行效應。為增強研究合理性,本文廣泛運用問卷調查法,對提及的組織與個人實施匿名處理,以探究整體性治理視域下政策執行之不足,並提出相應建議。

  (一)調查方式與樣本選擇

  本研究採用郵件與線下問卷發放兩種途徑,廣泛覆蓋北京、天津、河北的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等,並特別邀請台商企業主、台胞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知名學府的政策專家參與。最終回收問卷198份,有效問卷率高達98.99%,確保評價結果的全面性與準確性。評價維度基於李克特量表,以1至5分衡量政策執行效應,分值愈高,效應愈佳。

  (二)描述性統計

  對調查問卷進行描述性統計,用於確定問卷調查對象是否精準,能否作為政策執行效應評價依據。 

  結果顯示(表3),調查對象中在本地居住台胞占比為41.8%,其次是本地創業、投資台胞占比為29.1%,其他則為對政策比較瞭解的本地居民、為台胞提供公共服務人員以及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等,調查對象與研究對象相符。此外,對涉台政策瞭解程度方面,非常瞭解占比12.8%,比較瞭解為73.5%,不瞭解僅有2.6%,說明調查對象整體對涉台政策瞭解程度比較高,因此可作為評價涉台政策效應的依據。

  [表3: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

  (三)量表檢驗

  為了確保問卷調查結果的有效性,本文對涉台政策執行效應的評價進行了信度與效度檢驗,通過克隆巴赫 Alpha值和KMO值進行評估,提供了本研究對問卷信度和效度的評估結果(表4)。

  [表4:可靠性統計與KMO和巴特利特檢驗]

  根據表4的統計與檢驗結果:克隆巴赫Alpha值高達0.947,遠超0.8標準,表明問卷信度極高,項目間相關性強,數據可靠。同時,KMO值為0.865,表明問卷效度良好,因數分析效果佳。兩者高水平均證實問卷結構優異,一致性和相關性高,為深入分析提供了堅實基礎。

  (四)評價結果分析

  用均值統計分析對京津冀涉台政策執行效應進行評價(表5),以均值與權重相乘,根據1-5分量表分值區間來計算最終評價分值。

  [表5:京津冀涉台政策執行效應評價結果]

  根據穩健性檢驗發現:問卷調查結果均值綜合結果相差不大,在每個具體指標均值結果層面均值結果也存在趨同性,說明問卷結果相對合理。需注意的是:研究對象的差異並不會對問卷結果產生較大影響,因此問卷結果是穩健的。

  四、實證結果探討

  根據上述分析結果,本研究重點考察了京津冀涉台政策執行效應中,以下四個方面特徵的作用機理。

  (一)公共利益價值取向:台胞社保服務滿意度不足的挑戰

  調查發現(表5),京津冀地區涉台政策執行過程中,台胞對社會保障服務滿意度偏低,問卷均值僅為2.3827。說明京津冀地區針對台胞的社會保障建設仍然存在不足。近年來,隨著兩岸交流的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台胞選擇在京津冀地區工作、生活和學習。然而,調查過程中發現,一些台胞對於這一地區的社會保障服務並不滿意,表現出了一定的不信任和擔憂。

  一些台胞認為京津冀地區的社會保障政策存在差異,導致了待遇上的不公平。由於兩岸制度和政策的不同,台胞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時可能會面臨一定的限制和不便之處。例如一些台胞在辦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遇到困難,因為需要提供一些台灣特有的證明材料或滿足特殊的條件。同時,台胞對於京津冀地區社會保障服務的可及性也存在一定的疑慮。一部分台胞認為,京津冀地區的社會保障服務,並沒有完全覆蓋到他們所需的範圍,或者說並沒有對他們進行充分的宣傳和解釋。這導致一些台胞對於如何獲得社保待遇感到困惑,甚至無法享受到應有的權益。

  (二)組織結構層級整合:府際關係協同配合度亟需提升

  組織結構層級整合是為了促進各種縱橫府際關係之間的相互作用,從而達到在整體上促進區域協同與融合發展之目的。統計發現(表5),京津冀地區在涉台政策執行過程中,地方政府組織內部機構之間的協同配合度不夠高,問卷均值僅為2.3571,明顯低於其他指標均值,這說明其在涉台政策執行中,存在政府組織機構協同配合程度亟需提升的問題。政府組織機構協同配合程度不高的表現,主要為政府組織機構之間資訊溝通不暢、職責劃分不清與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三個層面。

  由於各級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平台建設不夠完善,信息傳遞經常出現滯後或丟失的情況。這導致相關政策的執行難以有序進行,影響了政策的實施效果。京津冀涉台政策的實施涉及多個政府部門,但是在具體工作中,各部門的職責劃分不夠明確,存在重疊和缺位的情況。這導致了政策執行過程中的責任推諉和資源浪費,影響了政策的順利實施。此外,京津冀涉台政策的實施,需政府之間密切合作和協調配合。目前來看,政府間協調機制不夠健全,缺乏有效溝通管道和協商機制,無法及時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矛盾,導致政策執行的困難增加。

  (三)信息技術普及應用:政務線上辦事服務未覆蓋全面之難題

  數據表明(表5),京津冀地區針對台商、台胞提供的線上“一窗式”辦事服務覆蓋率低,問卷均值僅為2.3878。相比於其他指標均值明顯偏低,處於一般區間,說明京津冀地區台商、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覆蓋率亟需提高。具體來看,一是技術平台建設不完善。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需要依託先進的技術平台來實現,包括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然而,在執行過程中,由於技術平台建設的滯後,導致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無法得到有效支持和發展。例如有些地方的政務網站界面設計不夠友好,操作流程繁瑣,使得台胞辦事的便利性受到限制。二是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

  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需要各級政府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各級政府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數據交換存在困難,使得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的範圍和效果受到限制。三是服務意識和能力亟待提升。台胞政務線上辦事服務的質量,取決於政府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能力。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員對於台胞的服務意識和瞭解不足,導致他們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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