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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脫鉤vs戰略耦合: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前景與挑戰
http://www.CRNTT.tw   2024-10-10 17:40:21
 
  三、兩岸半導體產業“戰略耦合”的路徑分析與政策建議

  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提升兩岸供應鏈韌性是國家層面自上而下的整體規劃,選定半導體產業作為兩岸融合發展的示範產業,無疑是頂層設計的重要實踐,具有重大戰略意義,而加強兩岸半導體產業的融合發展重點在於增強大陸對台資半導體企業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1.加強兩岸民間交流合作,增強台資企業的向心力

  消除政治分歧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推動兩岸產業深度合作的關鍵。大陸方面可以精準施策,對台灣半導體產業進行單向開放,排除政治因素干擾,讓台資企業和民眾切實享受到惠台政策,可以增強其對大陸的向心力。

  台資半導體企業對大陸地方經濟增長和半導體產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不僅可以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也可以培育本土供應鏈、技術人才以及產業工人群體,集聚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理應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支持。對此,大陸方面可以考慮成立一個高級別的跨部門協調機制,直屬於中央科技委員會,專門負責協調兩岸半導體產業的合作,解決台資半導體企業在大陸投資中遇到的問題和障礙。在台資企業聚集的地方,地方政府應建立常態化的工作專班,設立雙方共同認可的合作機制,及時掌握台資半導體企業發展的制約因素,推動兩岸半導體產業的深度融合,如促進技術標準的共通、合資項目的落地、共同研發的開展以及台胞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認證和配套服務。大陸各級政府需積極採取各類靈活務實的政策措施,打造優質的營商環境,提升政府的服務效率和質量,增強台資半導體企業對大陸投資的信心和動力。

  2.深度開放大陸市場,避免兩岸企業無序競爭

  充分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合理規劃半導體產能建設是促進兩岸半導體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基礎。目前半導體行業步入下行週期,而大陸半導體市場規模仍在不斷增加,這是發展本土半導體產業的優勢所在;此外,大陸官方需合理規劃新增產能,避免低端產能重複建設,推動兩岸企業健康發展。

  充分利用市場規模優勢有助於加速兩岸半導體產業的協同發展。為保障供應鏈安全,避免“卡脖子”問題,大陸官方正大力推行“國產替代”,加速中國半導體國產化進程。台灣半導體產業在設計、製造、封測等領域技術較為先進,大陸應秉持同等待遇原則,對台資企業全面開放“國產替代”市場,用不斷增強的市場規模優勢,吸引台灣半導體企業的持續投資,尤其是在微處理器、MCU、記憶體等核心晶片以及智能手機、汽車、工業和其他嵌入式晶片領域,雙方可以通過互補合作,共同打造完整的產業鏈,提高兩岸半導體產業成套裝備能力和整體競爭力。

  避免低端產能的重複建設有助於推動兩岸半導體產業的健康發展。在美國禁令和國內各類產業政策的影響下,大陸的地方政府和各類產業基金競相投資半導體產業,全國各地出現近50個半導體產業園,除了少數由國內外半導體龍頭企業拉動的產業集群外,大多數產業園在當地缺少產業基礎,缺乏市場競爭力,存在著低端產能重複建設、騙取政府補貼等資源浪費現象。中央政府應當鼓勵已有較好產業基礎的城市,加強與台灣半導體企業在高端晶片設計、成熟製程晶片製造和先進封裝等領域的合作,提升本土產業技術水平,避免盲目投資。

  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共享技術創新與合作

  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國際對話交流機制是激發兩岸半導體企業技術創新熱情、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知識產權保護常常被美國政府武器化,用以制裁中國半導體企業,阻礙其正常運營以及對外合作,這就需要中國企業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積極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需要中國政府不斷健全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體系,完善與美歐等發達國家的對話交流機制,為我國半導體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晉華案”有著較強的典型性:福建省晉華集團積體電路有限公司由福建省屬國企2016年出資設立,與台灣聯華電子公司合作,由福建晉華出資採購研發設備、支付研發費用,由聯華電子負責研發,開發的DRAM技術成果由雙方共享,並交由福建晉華量產,該公司可謂是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的典範,然而自2017年底便陷入與美國美光公司的知識產權糾紛訴訟中,直至2024年2月,歷時6年的“晉華案”終告結束,美國檢方未能證明福建晉華竊取美光公司的專利數據,被指控共謀從事經濟間諜活動等罪名不成立。這一判決雖然有力地反擊了美國政府以知識產權保護為名挑起的對華科技競爭,但對兩岸半導體企業的融合發展以及中國存儲行業造成的損失卻是難以挽回的:美光公司長期以中國侵佔美國企業知識產權為名,遊說美國政府打擊中國存儲產業,據此,美國商務部不僅將相關企業列入實體清單,還在2022年將中國存儲晶片產業整體列入制裁範圍,嚴重影響了中國存儲產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在推進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過程中,大陸半導體企業需要全面掌握中美兩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差異,尤其是對知識產權保護、技術共享、市場准入等方面的規定,在與台灣半導體企業的技術合作過程中,嚴格遵守中美兩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確保技術轉讓的合法合規;在遇到美國競爭對手不正當競爭行為和美國政府不合理制裁時,企業應在美國的憲法和法律框架下,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也需要推動本國知識產權法與國際通用準則的銜接,尤其是要加強和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相關立法,積極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此外,隨著新興產業的迅速發展,數字化時代的加速到來,以半導體產業為基礎衍生出的新產業、新業態以及新的經營模式,都需要有相關的專門立法,中國需構建起全新、全方位、保護合理、回應及時的知識產權規則體系,保障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

  4.深化兩岸產學研合作,共同培育專業人才

  推動兩岸人才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科技融合發展是促進兩岸半導體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路徑。當前海峽兩岸半導體產業發展迅猛,亟需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和產業工人,與大陸相比,台灣在半導體領域起步較早,產學研融合較好,培養機制較完備。因此,推動兩岸科技人才培養機制的交流與合作有助於兩岸半導體產業的融合發展。

  自2022年以來,全球消費市場不景氣現象持續,在供需失衡及產業鏈庫存較高等負面因素衝擊下,台灣半導體產業的人才需求持續衰退,但2023年第二季平均每月需求數仍達到2.3萬人;⑪而大陸在半導體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都急需技術人才,尤其是半導體製造領域,全球有數十家半導體廠在建設中,歐美等發達國家都在爭奪相關領域的人才,這對中國形成了巨大壓力。兩岸高校可以通過加強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的方式,開展聯合研究項目,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如聯合辦學建設集成電路學院,開展人才交流、設立培訓項目,共同培養半導體產業亟需的專業人才,共享科研成果和技術資源,促進人才培養和交流,建立雙向的人才流動機制,吸引兩岸優秀人才從事半導體產業的研發和創新工作。此外,大陸也需要為台灣技術人才在當地就業提供便利,優化開戶、落戶、跨境匯款等申辦流程,在台資企業集聚區引入高端國際教育和醫療資源,做好配套保障工作,提供稅務減免,增強對台胞的吸引力,尤其是針對受美國制裁影響的美籍華裔(台灣出生)工程師,大陸可通過“一人一議”的方式為其提供工作便利和保障措施,避免美籍華裔高級工程師的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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