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還是政治問題,這一理念表明,中國將實施力度更大的計畫來促進社會公平,幫助工人和弱勢群體。
其次,共同富裕是在高質量發展前提下的,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第三,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堅守“物質”與“精神”共同發展,“效率”與“公平”協同共進,“發展”與“共享”同向而行的共同富裕。根據中國的共富“路綫圖”,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那麼,“共同富裕”不是什麼呢?
首先,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中國所倡導的共同富裕的共享性體現“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但又力求避免走入平均主義的歧路。不可能回到“大鍋飯”的時代。
其次,共同富裕不是“殺富濟貧”。中國的共同富裕不是“均貧富”,更不會是通過“削平”先富起來群體的財富來實現。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已經被寫進憲法,這決定了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可能“殺富濟貧”,而是通過“先富帶後富、幫後富”的模式,分幾段分層級實現這一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