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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場啟動需完善制度設計
http://www.CRNTT.tw   2021-08-02 07:56:33
  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在經歷10年地方試點和探索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簡稱“碳市場”)近日正式啟動,這意味著中國擁有了全球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文章表示,自中國提出“雙碳”目標後,如何進行碳減排成為各行業面對的主要問題。除技術手段外,碳減排還可以通過碳稅、碳市場等市場化方式來實現。其中,碳市場採用“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的運作方式,設定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引導邊際減排成本不同的各方進行交易以實現減排目標,具有減排效率高、靈活性強、實施成本低、對減排數量具有確定性等優勢,符合當前中國經濟產業發展情況和碳排放情況,容易被社會接受和認可。

  全國碳市場的啟動,有助於中國“雙碳”目標的實現,也將對中國經濟帶來顯著影響。首先,作為有效的碳定價工具,碳市場遵循“污染者付費原則”,能夠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負外部性內部化,給各類排放主體的減碳行為給予直接經濟激勵。其次,碳市場將會增加高碳能源生產和使用成本,使得投資清潔能源、推廣節能降碳技術可獲得相對比較優勢,部分清潔能源項目還有望通過碳抵消機制參與到碳市場中,獲得節能和減碳的雙重直接收益。再次,碳市場持續穩定運行將形成長期減碳收益預期,倒逼企業減少碳排放強度,促進企業技術、商業模式的創新和升級。最後,更好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推動政府節能減碳管理方式轉變。

  文章指出,不同於證券期貨市場和商品交易市場,碳市場交易的不是實物商品,而是二氧化碳排放權這種無形的商品,該市場高度依賴頂層設計。基於此,未來碳市場或將面臨一些問題。一是碳市場對於制度的精巧設計、市場交易和數據信息基礎設施的緊密配合等有很高要求,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參與主體有限。首批被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主要是發電企業,行業有限;參與碳交易主要以企業為主,機構投資者和個人還沒有被納入,投資主體有限。三是交易品種有限。國際碳市場已形成由配額初始分配市場、現貨交易市場和期貨及衍生品市場共同構成的市場體系。中國碳市場交易還局限於現貨交易層面,活躍度不夠。四是現行配額機制比較貼近企業的實際排放量,分配相對寬鬆,稀缺性還不足,沒有體現巨大的排放成本。五是目前中國碳排放核算和監測體系還比較薄弱,基礎數據支撐不足。

  文章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完善全國碳市場法律保障和制度設計。提升相關法規制度立法層級,推動形成協調機制;出台有償分配機制、碳價限制機制、信用監管、聯合懲戒等方面的實施細則;建立市場交易風險管控制度,減少投機行為,避免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及市場操縱。

  二是在全國碳市場啟動並平穩規範運行後,應加快並有序擴大碳市場的參與行業和主體範圍。盡快將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等高能耗行業納入進來,最大化發揮碳價的激勵約束作用。

  三是以服務於降低碳減排成本為核心,逐步增加交易品種,加快產品與服務創新。探索開展碳匯交易、碳配額質押貸款、碳資產質押融資、碳基金、碳信托等產品或服務,逐步推出碳遠期、碳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提升市場流動性。

  四是加強與其他政策的協調和兼容,防範政策失靈與市場失靈風險。加大碳市場與電力市場化改革、大氣污染防控、用能權交易機制、可再生能源配額機制、排污權交易機制等在內的其他市場化改革和節能減排政策的協調、兼容和銜接。如果做不到各項政策之間的激勵兼容,減排效果則會大打折扣。

  五是加強碳價的市場監測,建立和完善碳市場穩定機制。碳價過高或者過低,或者劇烈波動,都不利於碳市場長期平穩運行和整個經濟發展。應加強碳價的市場監測,設計一套系統靈活、簡單易行且實施成本較低的碳市場價格穩定方案,使得碳市場充分發揮作用,以較低成本達成既定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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