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於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嚴格落實過渡期內“四個不摘”的要求。
根據《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