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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副市長的荒唐“茅台經”
http://www.CRNTT.tw   2020-10-30 10:19:41
李偉資料圖(圖片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中評社香港10月30日電/中國股市中高達每股約1700元的貴州茅台,讓一般股民望而止步。同樣在生活中,茅台酒也早已不屬於普羅大衆的日常消費,而是極有特色的、高檔且奢侈的禮品消費,與此同時還被貼上了“腐酒”的標簽。最新的案例就是《中國紀檢監察報》10月28日曝光的烏魯木齊市原副市長李偉嚴重違紀違法案。

  美國《僑報》10月29日載文《落馬副市長的荒唐“茅台經”》,文章說,落馬之前的李偉有多推崇茅台?不妨看看他在酒桌上的“茅台經”。在接受老板宴請吃喝時,李偉會在酒桌上借酒分人——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屬喝本地產的三道壩。他說:“我是副市長,怎麼能和他們喝一樣的酒,必須有差別,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唯有茅台,方能彰顯副市長的地位,方能匹配副市長這一職位衍生出來的特權。由此可以得知,李偉的“茅台經”就是腐化了的特權思想。甚至於,他的荒唐行為還不止於此——從幾十元的水果蔬菜、上百元的水電費及理發費、上千元的手機話費、上萬元的物業費,到幾十萬元的家具家電、近千萬元的別墅,李偉都會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因為“副市長還要交水電暖和物業費嗎?”

  這哪裡是官員,分明是混入官場的投機分子。一地的行政主官,肩負著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重任,早非過去的縣太爺、官老爺,可以借特權而為所欲為。現代意義上的地方主官,只意味著責任,一個人的官銜越高,就意味著更應該約束自我。今年9月,言必稱“我是副市長”的李偉也為他的投機行為付出了代價——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但官方媒體之所以廣而告之李偉的“茅台經”,恰是因為這樣的官員并非只是個案。他們進入仕途的理由可能有很多,但最終卻都走上了借助權力為自身謀利的不歸路。借助搜索引擎,外界會發現,上至省部級官員,下至剛剛進入仕途的菜鳥,一旦從政理念發生了異變,都會借助手中的權力炫耀杯中的茅台。比如,現在仍有很多官員強調自己是正科、副局,都說明了權力帶來的等級觀念依然存在,并無時不刻尋找著出口向外界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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